孟晚舟案再开庭 听证迎关键阶段
【环球网报道】温哥华时间6月29日,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从汇丰获取的新证据进行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将为期两天。法庭上,孟晚舟律师向法院寻求采纳汇丰银行的多个文件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进一步证明美国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据——《起诉案件记录》,进行了实质性省略和选择性遗漏,存在误导性。
孟晚舟律师指出,汇丰银行文件显示其高级风险评估官员--而不是该行的初级成员,非常清楚Skycom与华为的关系。此前美国提交的《案件起诉记录》称汇丰高层不知道华为和Skycom的关系,汇丰银行只依靠孟晚舟PPT及陈述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出继续与华为合作的决定。
在华为加拿大的一份媒体声明中也称,汇丰银行的这些电子邮件和其他记录可以表明:并无证据证明汇丰银行曾被欺诈,孟晚舟并未向汇丰银行高管隐瞒华为与Skycom的关系,汇丰银行的内部风险评估是在了解确凿事实后进行的,汇丰银行内部任何的声誉风险都是在汇丰银行高管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管理的。
据熟悉案件的知情人士分析,这意味着若新证据能证明,汇丰银行及其高管,从始至终都知道华为与Skycom的关系,孟晚舟就不可能在华为与Skycom关系问题上“欺诈”汇丰银行,所谓“欺诈罪”成立的客观条件并不满足。此外,在孟晚舟进行PPT陈述前,汇丰银行早已了解华为与Skycom的关系。汇丰银行早已有足够的信息,而非只能依赖孟晚舟的PPT陈述,来评估与华为合作的风险,若日后汇丰银行因与华为的合作面临违规风险,责任在于汇丰银行自身的合规程序,与孟晚舟的PPT陈述没有因果关系。
孟晚舟的律师称,美国提交的《起诉案件记录》显然不可靠。美国提交的《起诉案件记录》是加拿大法庭裁决是否向美国引渡孟晚舟的依据。如果证据证明美国提交的《起诉案件记录》存在重大谬误,包括误导性总结、选择性信息、大量遗漏等情况,则引渡依据不可信,引渡程序应被终止。
此次新证据源于2021年4月12日在香港的一项裁决:汇丰、华为及孟晚舟提前在庭外达成协议,法官颁令,孟晚舟一方可向汇丰索阅有关文件,相关文件将用于在加拿大处理美国提出的引渡聆讯申请。但应汇丰要求,条件是孟一方必须“尽合理努力”不将机密信息公开,这也是孟晚舟律师团队向法庭申请禁止公开(publication ban)文件的原因。
华为加拿大声明称,如果这些证据被成功采纳,孟晚舟律师就能在计划于8月举行的引渡听证会的引渡庭审阶段使用这些证据。华为还表示“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正义和自由”。
此前报道:孟晚舟案再次开庭 听证进入关键阶段
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温哥华当地时间6月29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再次开庭,孟晚舟抵达法庭参加听证。
本轮庭审主要围绕将汇丰银行证据中的哪些内容引入下一阶段审理来进行。具体来说,就是孟晚舟的律师递交的申请中,会列出来若干条希望法庭可以引为证据的内容。法官将根据双方律师的陈述来决定,是否允许或者允许哪几条内容作为下一阶段审理的证据。
在美方提交给法庭的《案件记录》中,孟晚舟被指欺诈汇丰银行,法官在第一阶段的判决中已经认定欺诈银行在加美两国都属于犯罪,因此,孟晚舟的双重犯罪成立。但是,孟晚舟的律师认为,美方提交的孟晚舟欺诈汇丰银行的相关证据并不确实、充分,尤其是汇丰银行对华为公司与星通公司的关系、汇丰银行高层对华为公司贷款在伊朗开展业务的情况,美方提交的《案件记录》存在重大遗漏。
证据充分性是引渡案件的核心环节,是关乎是否实施引渡的必经环节。如果法官允许孟晚舟的律师申请的内容成为下一阶段审理的证据,就有可能在下一阶段的审理中,出现法官认为美方的引渡要求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进而判决终止引渡程序。不过,也存在其他的可能性,就是即便法官允许引入某些证据,依然判决实施引渡。
在6月29日和30日两天的法庭审理中,核心内容就是法官是否允许,或者允许辩方律师提交的哪些内容可作为下一阶段审理的证据。相关判决有望在7月上旬作出。8月初,法庭将再次开庭,就是否实施引渡进行审理。(总台记者 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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