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首席记者 解树森)2月23日,深圳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涉备案号牌违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交警部门提醒,使用伪造备案号牌最高罚款5000元,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深圳交警在全市设置了150个整治组,严查涉备案号牌违法。交警将采取“宽严相济”的执法方式,同时开展非现场执法,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对影响通行安全的严重违法从严整治。重点整治驾驶人使用假备案号牌或套用他人备案号牌上路行驶的情况。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凡故意污损、遮挡、伪造变造、套用、盗用备案号牌的一律严查严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专用标志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与此同时,在备案登记试点区域,未备案车辆上路按“冲禁令”处罚。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未备案电动自行车,使用他人车辆备案号牌的,也将依法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使用他人备案车牌产生的交通违法,交警部门从严追究、从严处罚。对于已备案车辆故意遮挡、污损备案号牌的,交警部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罚款300元。
作者:解树森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