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中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10年禁捕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魏宇晨):从今年1月1日起,中国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明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目前,渔船退捕和渔民安置等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长江是中国的第一大河,也是生物多样性最为典型的区域。近年来,受各种高强度人类活动影响,长江水域的生态功能显著退化,珍稀特有鱼类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量接近枯竭,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在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介绍说:“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曾经极为丰富,历来盛产多种经济鱼类,最高的时候曾经占到当时全国淡水捕捞总产量的60%。近年来,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我这里有一个数据,现在全国每年水产品产量是6300多万吨,长江不到10万吨。不到10万吨和6000多万吨比起来,确实是微不足道,这就是我们说的,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既是破解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的生态困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改变渔民‘下水无鱼、上岸无地’生计困境的有效途径,这也是为了渔民的长远利益考虑的。”

于康震表示,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引导渔民退捕转产,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长江禁捕退捕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一项关键举措,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突破口和工作着力点,对推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我们制定了暂定为期10年长江禁渔方案。这个方案我用两句话来描述:在332个保护区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率先全面禁捕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退捕任务,做好退捕渔民的安置保障,确保明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大型通江湖泊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

于康震介绍说,这项工作涉及10多万艘合法持证捕捞渔船的有序退捕,关系到近30万捕捞渔民的转产安置保障,“2019年以来,农村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沿江省市,制定实施方案,强化政策措施,建立协调机制,稳步推进渔船退捕和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各地已累计退捕渔船近8万艘,渔民近10万人,上海、江西、云南等省市已提前完成退捕或将退捕渔船提前封存。”

于康震同时指出,一些地方在建档立卡、渔船退捕处置、渔民转产安置、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此背景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通知要求)强化转产安置,精准识别退捕渔船渔民,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转产安置方案,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加大投入力度,要求地方兜底保障禁捕退捕资金需求,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合理确定本省市补助标准,加快配备禁捕执法装备设施,提升执法能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场清查力度,加强禁捕水域周边区域管理,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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