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陕西省渭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吴蟒成(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蟒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蟒成利用担任渭南市澄城县委书记、渭南市副市长、渭南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吴蟒成(资料图)
据官方简历,吴蟒成生于1963年4月,曾任渭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白水县委副书记、澄城县县长等职。
2007年,吴蟒成出任澄城县委书记,任职3年。据检方指控,吴蟒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就是始于澄城县委书记任上。
2010年,吴蟒成任渭南市委秘书长,次年任渭南市副市长,2017年任渭南市委常委、副市长,2018年出任渭南市政协主席,至今年4月被查。
今年10月,吴蟒成被“双开”。经查,吴蟒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串供以及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金,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对司法活动施加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
吴蟒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三观扭曲,肆意妄为,混淆“亲”“清”政商关系,甘于被“围猎”,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肆无忌惮,不知敬畏,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