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首席评论员 温献伟
据人民网等媒体报道,近日,江苏、安徽等地出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或办法,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021年4月,国办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全家可用”。随着各地不断推进医保制度改革步伐,如今,医保个人账户也迎来了“全家共享”的春天。这不仅是医保个人账户在共享经济时代的“华丽转身”,也是政府部门运用政策工具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的观念转变。
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全家使用,这种机制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它扩大了个人账户的共济保障功能,为更多人就医、购药提供了方便和实惠,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将提高广大职工的参保积极性,为不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改革动力。毫无疑问,这次医保相关改革属于多赢之举。医保改革顺民心、赢民意,广大网友为此点赞自在意料之中。
当然,无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医保个人账户在使用过程中不被乱用、滥用,这次改革也清晰圈定使用范围,确定“使用指南”——各地实施意见或办法都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支付范围扩大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这在很大程度上,让此次改革成为家庭成员一大福利的同时,也有效防止了个人账户的“跑冒滴漏”,拧紧了个人账户的“安全阀”。
好马配好鞍。好的制度需要好的配套措施加以完善。医保个人账户虽然可以全家使用,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还有哪些瓶颈需要突破、哪些短板必须补齐?这都需要各地政府发挥智慧,积极作为,全力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譬如,如何在使用中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以此畅通共享机制,做到机制无缝对接,避免在使用中出现“证明我爸是我爸”之类的奇葩证明等,这都需要相关改革聚焦难点、持续发力,真正将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