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是一本书,为我们指点迷津
榜样,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路
榜样的力量
激励人心、催人奋进
榜样,就在我们身边
向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的“榜样”致敬
李萍
市司法局立法三处处长
李萍,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司法局立法三处处长。
自2004年7月进入政府法制系统以来,李萍主要负责城建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府立法、相关法律事务办理工作,经过多年的锤炼,李萍已成为本市房地产法律领域的专家。
在16年的政府法治工作中,李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法律事务处理和立法中能够贯穿始终;李萍始终饱含每一个条款、每一个词语、每一个标点都不放过的劲头,立法像绣花一样精细确保精准。
李萍始终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踏实扎实肯干,将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作为自己永远追求的目标。
01 以人民为中心,立法聚焦人民利益
至今,李萍已参与起草、审核把关了40多件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有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项目。
还有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保障提升上海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平的《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项目。
也有具有创新性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办法》《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条例》等项目;还有紧扣超大城市特点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立法项目。
02 为人民服务,解决疑难法律事务
在疑难法律事务处理中,会经常会看到李萍的身影,历史遗留问题产权办理、征收房屋土地案件、特许经营协议等研究处理中,也少不了李萍提出的法律意见。
在工作以来的年度工作中李萍曾多次获得嘉奖,在“服务世博、奉献世博”立功竞赛活动中也获得专项嘉奖,还在2011年获得记三等功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