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遇袭受伤 被警察与民政人员当尸体丢弃

18岁少女遇袭受伤 被警察与民政人员当尸体丢弃

  从亳州市涡阳县城到高公镇前李村一共30多公里,这30多公里的回家路,18岁的小黎(化名)至今还没有走完。3月11日下午她踏上回家路,遭遇歹徒、被殴打遗弃。当地警方发现后,将她当成流浪女送走,地方民政部门的司机再度将她遗弃。直到太和警方发现她,她才得到抢救。然而两个昼夜的折磨,让她至今处于生死边缘。

  “11日下午5时左右,高三模拟考试最后一门外语考完之后,小黎和几个同路学生一起回家的。”小黎的班主任曹老师告诉记者,小黎平时住校,放假的时候回家。

  小黎家住在离涡阳县城30多公里的高公镇前李村。和小黎一起乘坐“涡阳—高公”中巴车的同学介绍,他们到高公镇后下了车,小黎和同学分手,向自家方向走去。从小黎下车的地方到前李村大概有三四公里,步行需要30分钟。昨天早上,记者来到高公镇。通往前李村的这段路上,两边尽是树木,行人很少。

  “她平时都是步行回家,有时候天太黑了,就让她姑姑来接一下她。”小黎的父母都在上海打工,父亲武剑告诉记者,平时是奶奶带着小黎和她弟弟,住在附近的姑姑常去接小黎。

  “如果我们不在外面打工,也不会让她丢了一天也没人发现……”小黎的父母告诉记者,他们在上海收废品,女儿小黎成绩很不错,所以考上省重点涡阳四中。

  小黎一位要好的同学告诉记者,3月11日晚上6时30分许,她给小黎发了一条短信,问她:“你可到家?”小黎给她的回复是:“我已到家,正在吃饭!”小黎的家人说:“现在我们都不能确定,这条短信是不是她发的,因为当时她并没有回家。会不会是手机已经在别人手中,别人发的。”

  而更让这名同学奇怪的是,3月11日晚上8时前后,小黎的手机连续给她发了8条没有字的短信。“当时我觉得很奇怪,就给她打电话,但始终没人接。”

  3月12日下午5时许,小黎失踪一天后,高公镇一张姓村民在路边盖房时发现,不远处一个干涸的沟渠里,隐约有个人躺在里面。他走近一看,一个女子躺在沟里,上身穿着棉袄,下面没有衣服。他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沟渠虽然在路边,但因为有个坡,从路边经过,不一定能看到下面有人。附近许多村民知道后来到附近,一位好心的村民还从附近窑厂拿了一块盖砖的草皮子,将女子身体遮住。“有胆子大一点的上去看了看,说还有气。也有人说应该没有气了,好像已经死了。”当时在场的一位杨姓村民告诉记者。

  不少和小黎一个村子的人也来到现场,但是没有人认出这个女子就是小黎。

  “当时她满脸是血、衣不遮体的,我们怎么也想不到她是小黎呀!”前李村的村民告诉记者。附近村民也说:“她整个脸都是浮肿的,头发上都是灰尘、树叶,当时天也蒙蒙黑了,我们也没有注意到她是谁。”

  3月12日下午5时许,村民报警之后,高公镇派出所民警派出一名警察和一名协警赶到了现场。据附近群众介绍,警察在现场拍了照片,但没有拨打120。

  “当时可能看到女孩蓬头垢面的,民警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草率地认为这是一具流浪女尸,不是刑事案件。”据涡阳县公安局政工科邓姓负责人介绍,处警的姜姓警察和王姓协警没有按照程序处警,也没有拨打120,而是向派出所值班的张所长电话说明了现场情况,并想当然认为这是个冻死的流浪女。

  据了解,随后民警联系了高公镇民政办,要求他们将女孩拉走。“民警如果按照程序处理,也不至于出现这样大的错误呀!”邓姓负责人说道。

  昨天,涡阳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高公镇民政办负责人周某赶到了现场,没有做任何检查处理,就联系了一名司机,让司机用民政办的灵车将女孩拉走,“当时是说要拉到火葬场,认为这个人已经死了。”

  据目前涡阳县检察机关了解到的情况,3月12日晚上7时左右,女孩被拉上了车,司机直接将她拉到不远处的二郎乡境内,将她丢在了离一处涵洞不远的沟里。

  昨天早上,记者在知情者的带领下来到了阜阳市太和县二郎乡境内,在一块小麦地的边上找到了这个现场。这又是一个干涸的沟渠,是小黎第二次落难的地方。“你看这里还有小黎用脚踢土的痕迹,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会以为她死了。”在现场,小黎的舅舅说道。

  “真要是拉到火葬场还有的救呀,因为火葬场都是要验尸的,一检查就会知道她还活着呢。”小黎的母亲杨丽伤心地说。

  太和县该辖区警方和120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警方检查发现,这名女子后脑被人用钝器击伤,部分脑骨碎裂。警方立即将其定性为刑事案件。120人员将女子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太和县公安局也展开了调查。

  也就在当天,涡阳四中的高三学生已经开始上课。学校发现小黎没有来上学,就和家长取得联系。小黎的一名男同学得知小黎失踪后,找到了小黎家所在的高公派出所报案。但直到此时,高公派出所仍然没有意识到,之前送走的“流浪女”就是小黎。

  后续:

  1.

  安徽涡阳女生受伤昏迷被遗弃 4名责任人被刑拘据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3月12日17时54分,高公镇派出所接县公安局110指令说“在高公镇前李村路边河沟,有一女子躺在河沟底下”。所长张建飞立即安排值班民警出警。民警认定女子为“憨子”(傻子),在发现其受伤后没有及时救治,交由高公镇民政办处理。民政办负责人周玉珠等人开车向高公镇西南方向驶去,最后在太和县境内二郎乡将该女子扔在路边沟里。 据查,该受伤昏迷女子系涡阳县一高三女生,现年18岁,后颅脑粉碎性骨折。经全力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张建飞、姜中常、王瑞璞、周玉珠4人涉嫌玩忽职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利辛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周玉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姜中常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建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王瑞璞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后来, 这四个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文书

  周玉珠、姜中常等玩忽职守罪、故意伤害罪

  2.当时听说到是,女生抢救过来了。能公开查到的信息,女生受伤很重,脱离危险了。

  事情过去一阶段之后,也就没有人关注了,后续女生的情况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评论区有人提到女生后来还是不幸去世,真假我就不知道了。

  3.凶手被抓了。 姚计峰,男,33岁,家住涡阳县高公镇镇北行政村姚园自然村,警方将其从浙江温州抓获归案。

  我找到他的判决文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姚计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不明嚼栗”:派出所的就是垃圾

  网友“Smile__阡陌゛”:那是你不了解涡阳乡村的黑暗

  网友“陈耿彬25”:没收个人财产,那女孩不给点赔偿?

  网友“呵呵”:这个抢劫罪死刑 那个杀人罪三年

  网友“雨漂浮云”:公务员也干这事,应该杀。吃人民喝人民用人民住人民的。还他妈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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