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全军大授衔时,将军序列中只有一位女性获此殊荣,她便是李贞。当年她被授予少将军衔,还获得数枚荣誉奖章,是当之无愧的女巾帼英雄。
李贞的前半生过得很不容易,出身不好家境不好,小小年纪吃尽了人间的酸苦。即使是后来走上革命道路,她也经历了好几次磨难,譬如三次婚姻便有两次不幸,两次怀孕却没能拥有后代。
李贞的初婚是做古家的童养媳,自古以来童养媳其实就是变相的丫鬟,在婆家毫无地位,吃苦挨打都是家常便饭。李贞6岁就被送到古家,在婆家的欺辱下度过了十年,16岁与古天顺成婚,可婚后的日子并没有改变,夫妻俩根本没有情义可言。
无尽的欺辱和压迫,让李贞心灰意冷,她曾想投河自杀,但没能成功。就在她即将认命,打算得过且过的时候,革命的浪潮涌进了她所在的小乡村,引导她加入共产党,走上新的旅途。入党后不久,李贞的婆家也与她断了关系,免了她的后顾之忧。
李贞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参加革命不久后达成的。她的丈夫是当时担任区委书记的张启龙,一个为党为民的好干部。两人最初并没有太多交集,因为张启龙家中本有妻女。可谁也没想到,反动派最终杀害了张启龙的妻儿兄弟,害他成了孤家寡人。
俗话说得好,患难见真情。在张启龙最绝望最难熬的时候,是李贞在一直在旁边细心关怀,两个同样命苦的人在此时交心共情,最后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成为了一对令人羡慕的革命夫妻。
然而好景不长,婚后没多久,张启龙就遭遇了人生的大坎,他竟然被错打成了“改组派”。政治上犯了错误的人,结局自然不会太好,张启龙不仅职务权力均受影响,连婚姻生活也被干预,就这样不情愿地与李贞离了婚。
李贞的第三次婚姻,是在长征开始前结成的。被迫离婚后,李贞经人撮合,认识了红六军团政委甘泗淇。甘泗淇是当时军中少有的文化人,李贞本无意高攀,但甘泗淇对她深有好感,常在工作生活中与她接触,让她感受到了满满的诚意,最终在贺老总的撮合下,喜结连理。
除却婚姻上的磕磕绊绊之外,李贞最痛苦的莫过于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次是因为怀孕时跳崖流产,一次是孩子刚出生不久便早早夭折,这对李贞来说是一辈子的遗憾。不过,她虽没有亲生子,但却抚养了二十多个烈士遗孤,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