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7月10日电 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后,仍有部分乱港分子图谋不轨。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10日报道称,“揽炒派”日前发动所谓“立法会初选”,不但涉非法宣传、操控选举,更涉获取外国资助,很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法律界人士认为,收受外国资金对香港特区的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均属犯罪行为。
港媒报道称,乱港分子、非法“占中”发起人戴耀廷等反对派图谋通过立法会选举,取得35个及以上议席,从而阻挠政府施政的能力。他们早前在一个平台发起众筹,目标是350万港元(约合317万元人民币),据称目前已筹得160万港元左右。与此同时,不少“初选”参加者也争相众筹。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认为,根据现时的《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众筹行为未必违法,但众筹应对选举这个行为,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进行操控、破坏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均属犯罪行为。
马恩国表示,外国势力经常通过金钱干预地方选举。他质疑反对派发起众筹应对选举,当中可能间接涉及外国资助。他还建议驻港国安公署需要深入调查,要求相关人士交代有无涉及外国机构的资金。
至于戴耀廷声称,“初选”结果公布后,由各参选团队自主按照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参加立法会选举,不可能操控选举云云。马恩国直指,“初选”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操控选举结果。
港媒称,外国干预香港政治甚至选举早有前科。2012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拨款高达46万美元(约360万港元)给“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发展“门户网站”,并怂恿香港学生在普选问题上积极参与。同年,戴耀廷所在的港大法律学院比较法与公法研究中心得到了NDI资助,推出“港人讲普选”网上平台。另外,NDI还曾在2014年计划拨出7.7万港元给予“港独”组织,用于2016立法会选举活动。(海外网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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