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辞去市长的他,被“双开”

6月28日,据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乌海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高世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世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立场不坚定,消极应对巡视整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职工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高世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高世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官方信息显示,高世宏曾被责令辞去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2020年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十三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高世宏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高世宏的代表资格终止。

高世宏出生于1969年,长期在内蒙古任职,曾任额济纳旗旗委书记,阿拉善盟盟委委员、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

高世宏简历

男,汉族,1969年12月生,河北辛集人,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09—1990.07,内蒙古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0.07—1994.06,内蒙古自治区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财政办科员1994.06—1997.06,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科员1997.06—1999.11,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1999.11—2002.03,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预算科科长2002.03—2003.11,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0.09—2002.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2003.11—2006.07,内蒙古自治区阿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2006.07—2007.01,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旗委副书记、代旗长2007.01—2008.09,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旗委副书记、旗长2008.09—2011.08,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旗委书记(2006.09—2009.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11.08—2013.12,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盟委委员、秘书长2013.12—2016.05,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2011.09—2014.06,在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2016.05—2016.06,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6.06—2016.12,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16.12—2017.0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2017.02—2019.1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0年4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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