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新闻网丨跨越千里送上执行款和司法救助金

日前,区人民法院跨省千里为家庭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向某一家送上了司法救助金、慈善总会助学金和执行款共计21万元。“特别感谢上虞法院,不仅让我们的生活有了一定保障,更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面对风尘仆仆赶来的上虞法官,向某妻子感激地说。

这是一场跨越千里的爱心传递。上虞、云南昭通两地法院通力合作,顺利完成了跨省司法救助活动,充分体现出司法为民的情怀,使执行申请人在感受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让司法关爱直抵民心。

背后的故事还要从2015年讲起。当时,老家在云南昭通的向某前往余某经营的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的砂石厂务工。做工期间,向某不幸意外受伤,卧病在床由妻子陈某护理。经昭通市镇雄县残疾人联合会鉴定,向某构成智力伤残一级,陈某被指定为监护人。随后,陈某出面与余某达成工伤损害赔偿协议,约定由余某支付向某工伤赔偿款。可余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未全额支付赔偿款。2018年,陈某在余某户籍所在地的上虞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经过庭审,上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余某尚需支付向某赔偿款39万元。

可余某仍旧我行我素,未及时履行判决。陈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4月,上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向某卧病在床,未有自理能力,生活条件困难,且有一儿一女,长女即将参加高考。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赶到镇雄县慰问向某,对向某家属收集有关执行司法救助的材料,并与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对该案下一步执行方案进行联合研判。回到上虞后,相关执行人员一方面积极联系向某家属,帮其申请司法救助金,一方面加大对余某的财产查控力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敦促余某缴纳了执行款11万元。

前不久,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章天天带队前往云南省镇雄县,联合镇雄县人民法院,为向某送上11万元执行款和特别筹集的8万元司法救助金、2万元慈善总会助学金,为当事人解了燃眉之急,传递了司法温度。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跨省司法救助,能够帮助到申请人一家的生活,也能在社会上起到积极的正面作用。”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注重解决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已向22名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用实际行动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用心用情为涉案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司法温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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