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痛批巨型关公像、水司楼,滥建之风当止

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熊志

近期,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媒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进行了调查通报,通报提到,要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坚决杜绝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住建部痛批巨型关公像、水司楼,滥建之风当止

官网截图。

这次被通报的两个典型建筑,在舆论场可谓“鼎鼎有名”,它们工程庞大,且造价不菲。其中荆州的巨型关公雕像高达57.3米,而独山县的水司楼,建筑更是达到99.9米,投资则高达2.56亿元。

在地方的既定规划中,类似的巨型雕像建筑,往往是被当做城市地标来打造。然而由于建设规划脱离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市原本的历史文化风貌,导致地标建筑徒有其表,异常突兀,没有任何地标属性的文化内涵,如此大兴土木还造成了巨大的浪费损失。

比如巨型关公雕像,此前还被曝发生了沉降,衍生出安全隐患问题;水司楼同样让刚脱贫的独山县负债累累。正因如此,这两起建筑被点名通报。而关公雕像投资建设方,也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应,表示积极配合整改。

通报提到,要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住建部的严厉纠正和提醒相当及时,因为放眼全国,类似脱离实际上马大型地标建筑的冲动,并非荆州市和独山县独有,地标建筑沦为政绩工程甚至最终烂尾的负面案例,也远远不止只这两例。

事实上在地标建筑“大跃进”的建设过程中,不少地方都存在着一种误区,认为建筑物足够高、足够大,地标属性就足够强。在盲目贪高贪大的狭隘理解下,所谓的地标建筑,和地方的历史文化风貌格格不入,起不到宣传地方文化的效果,也无法兑现期望的经济价值。

比如荆州的巨型关公雕像,在规划建设时宣称是“荆州旅游的新地标”,然而直到今天,游客和市民都不买账,经营状况惨淡。

从这个角度看,哪怕超出财政实力,也要不计后果疯狂举债,规划代表性的大型建筑,与其说是为地方谋发展,倒不如说是通过形象工程来寻求政绩上的加持。

的确,大型地标建筑的建设,会创造GDP,甚至拆除也会创造GDP,但这种涸泽而渔式的发展模式,无疑是在透支地方的未来。尤其是像独山县这类地区,原本发展基础就相当差,大兴土木地砸钱修建没有多少经济价值和文化内涵的地标,最终留下巨额债务需要偿还。

其实在今年4月,针对滥建“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住建部等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同时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要项目进行管理。

这样的监管要求“正中靶心”。因为不管是巨型关公雕像还是水司楼,类似脱离地方实际的建筑能够平地起高楼,说到底还是缺少应有的审批程序和民意征询环节,其中像关公雕像甚至还被当地城管讽刺地认定为“违建”。那么约束建筑乱象,就得严格项目审批管理流程。

从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发文治理,到此次单独点名通报,无疑是对各地的有力敲打和提醒。无论如何,无视程序、脱离民意上马的大型建筑项目,只会成为某种政绩工程意义上的“负面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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