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时斓娜 杨召奎
阅读提示
一边收取了客户服务费,一边拖欠着月嫂工资,近日,一家中介公司两头坑的行为让不少宝爸宝妈和月嫂同时陷入了困境。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谨慎判断和选择各类预付式消费,尽快加强预付式消费立法。
迎接新生命的到来,本应是充满喜悦的事。然而,对于一些宝爸宝妈来说,眼看着预产期将近,让他们糟心的事却发生了。
《工人日报》记者连日来采访发现,一些家庭本以为请了月嫂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照顾宝妈和宝宝,却没想到把服务费交给中介公司后,还未获得相应服务,公司便宣告破产。而一些已经和中介公司签约、为客户提供了服务的月嫂,也迟迟拿不到自己的辛苦钱。中介公司两头坑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服务费交了,公司却申请破产
“我已经交了全款的服务费,我爱人的预产期还没到,却收到了公司的破产通知。”说起最近的遭遇,宝爸朱先生很是苦恼。
在不知从何渠道被公司销售人员获取个人信息,并推荐中介服务后,今年3月27日,朱先生和爱人参加了由北京一家月嫂中介公司组织的见面会,签约了一名月嫂,并通过银行转账将服务费1.28万元支付给了该公司,约定服务期为26天。
根据合同约定,由中介公司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服务结束当天如客户未提出异议,公司开始核算月嫂佣金。
5月20日,朱先生的手机上收到了月嫂顾问董老师发来的一条信息:“本人已离职,听说公司内部出现了问题,我们也是受害者……”
同一时期,已经付款还未获得服务的家庭陆续收到了该中介公司不同工作人员发来的内容完全相同的信息。
“在收到消息后,我们第一时间尝试了打电话、发微信等方式,都没有办法联系上中介公司的人,连销售人员的朋友圈都变为3天可见了。”宝妈李女士说道。
无奈之下,宝爸宝妈们来到该公司办公地点,却发现公司早已大门紧闭,人去楼空。空荡荡的大门上只留下一张“致债权人的信”,信中写道:“因疫情原因,导致我公司经营不善,举步维艰,资金周转出现较大困难,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事宜。”
“绝大多数未履行的合同都是2021年签订的,中介公司向很多家庭收取了预付款,而且还有很多月嫂的工资没有结算,怎么就资金周转困难了呢?”李女士觉得难以理解。
“我爱人5月17日生产,5月18日请月嫂来照顾,却被月嫂告知公司破产了。我们都是新手宝爸宝妈,妻子愁哭了很多次。”一边照顾妻孩一边维权的宝爸王先生又是心疼,又是着急。
1.28万元、2.36万元、3.15万元……很多宝爸宝妈将金额不等的服务费汇入中介公司或公司销售人员的账户,却在待产期等来了公司破产的消息。
“中介公司要求家庭必须付全款,不接受定金形式。”在谈及为何诸多家庭都选择全款支付时,李女士解释道。
服务完成了,工钱却拿不到
“从4月23日到5月18日,我在客户家中按时干了一个周期的活儿,服务期间很愉快,服务结束后却拿不到工钱。”今年4月,月嫂韩阿姨向中介公司交了1000元押金、200元保险费,在完成服务后不但没有拿到应得的工钱,连押金和保险费也没有被退还,共计1.1万多元。
老家在河北邯郸大名县的韩阿姨靠到北京做月嫂维持家中生计,为患病的儿子支付医药费。拿不到工钱,韩阿姨只能借住在北京的朋友家,等待事情的进展。
“公司开见面会的时候承诺干完一份活就给我们工钱,可自从今年3月份就拖欠工资,我们出来挣钱多不容易啊。”来自黑龙江大庆的月嫂宫阿姨感慨道。
除了没能按时发给月嫂工资外,即使在正常运营期间,该公司还存在将同一名月嫂签约给预产期相近的不同家庭,即“重复签单”的行为。韩阿姨解释:“月嫂服务为上户全职服务,照顾产妇和新生婴儿的饮食起居,一名月嫂不可能同时服务几个家庭。”
然而,多名月嫂都被公司在同一时段安排至不同家庭上户服务。例如,月嫂丁阿姨被签约至预产期为6月29日、7月3日、7月10日的家庭,服务天数分别为26天、52天、26天;月嫂岳阿姨被签约至预产期为4月1日、5月4日的家庭,服务天数分别为78天、52天。
面对重复签单的情况,月嫂岳阿姨询问中介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周老师如何处理,得到的答复是:“您配合一下,先安抚客户,就说能正常上户,等过几天你找个理由说有事,让客户找公司换月嫂。”在李女士看来,公司这样做可能是在通过欺骗客户来获得更多订单。
中介公司岂能两头坑?
据了解,该月嫂中介公司从2019年3月起直至申请破产前,几乎每周末都会在酒店举办见面会。
“我们参加的那场见面会有四五十名月嫂,按照从业经验不同穿着不同颜色的工装,看上去规模很大很正式。”朱先生觉得,从当时的场景来看,见面会很规范,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现在的事。
而让月嫂们感到为难的是,明明是由客户、月嫂、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平台服务协议”,公司却没有给月嫂应由她们保管的那份协议。“我们现在维权的合同都是客户发给我们的。”月嫂宫阿姨无奈地说道。
目前,部分宝爸宝妈和月嫂已经向警方报案,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发现,与该公司存在业务、人员混同的另一家公司正在以同样模式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在连续几天失联后,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客户和月嫂,称公司法人已经售卖自己名下的房产,让客户和月嫂先行等待45天以上,待收到房款后立即退还服务费,支付劳动报酬。
尽管公司已经向部分月嫂发放了三分之一的工资,客户和月嫂们对这一承诺最终能否兑现仍然保持怀疑。
事实上,针对此类预付费问题,中消协曾提醒消费者,在交费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谨慎判断和选择各类预付式消费,务必留意相关企业在经营上是否存在异常行为,适当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公示信息。
中消协建议,应加强预付式消费立法,从收取预付费的经营者资质、合同要求、履约担保、资金管理、信息披露、费用退还、冷静期、退市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制,防范后续风险;同时修改完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企业注册信息变化,如法人变更、终止经营、合并转让等重大事项监管,加大退市审核力度,强化经营者退市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