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先生:我是沈阳市退休职工,退休后将户口迁到北京并在北京长期居住,请问我在北京日常看病买药和就医住院能否使用沈阳的医保卡结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能在北京哪些医院直接使用?
省医疗保障局:您是我省沈阳市的退休职工,退休后已将户口迁到北京并在北京长期居住,符合我省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备案后可在北京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等情形中任意一种,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备案后,在就医地任意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可实现直接结算,没有定点医院数量限制。
就您咨询在北京日常看病买药能否使用沈阳医保卡结算的问题,此前,我省采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现金返还方式解决异地门诊医疗费问题。今年9月,全省14市1178家定点医院和544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通刷通用,解决了省内门诊药店就医购药医疗费直接结算问题。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结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联调测试,待国家验收通过后,将实现异地就医人员在包括北京在内的外省(市)就医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您是沈阳市退休职工,属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沈阳市提供了多种异地就医办理便民服务,参保人员可选择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经办大厅窗口等多种方式,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