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费什么时候可跨省异地结算?怎么结算?医保局回应

普通门诊费什么时候可跨省异地结算?怎么结算?医保局回应

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 中国网 杨佳

中国网直播930日讯国新办今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迪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主任翟燕立,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黄华波介绍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相关内容实录:

上游新闻记者:

我们知道,从2016年起,全国开始实施异地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普遍开展。我想请问一下黄司长,因为目前的跨省异地就医报销的只有住院和急诊费,请问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是否有时间表,以及如何结算?谢谢。

黄华波: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明确要求,开展门诊费用跨省就医直接结算试点,今年国办的指导意见又明确了2021年实现门诊跨省直接结算的时间表。国家医保局在做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门诊费用跨省就医结算工作。

目前,已经在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9月28日,已累计结算202.56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9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2.87亿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总结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等先行试点地区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试点探索步伐,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住院门诊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谢谢。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769 字。

转载请注明: 普通门诊费什么时候可跨省异地结算?怎么结算?医保局回应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