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情况。随着国家连续出台优化疫情防控举措,也意味着我们和新冠病毒的相处方式将发生变化。如今,越来越多的声音表示新冠病毒难再构成甲类传染病的要素,采取乙类管理的时机是否已经到来?
新冠还适合“乙类甲管”吗
在新冠肺炎疫情刚刚暴发的时候,基于当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称,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其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甲类和乙类管理措施的划定标准,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威胁程度,从我的经验来讲,新冠最开始病毒威力大、危害强,因而被定义为乙类甲管是毫无问题的,而这种管理措施也极大程度地保护了老百姓的安全。”资深疫苗专家陶黎纳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是近些天来,随着新冠感染者数量的持续增长和症状的缓解,和疫情最开始时候的景象已经大有不同。从广州来看,根据广州卫健委11月27日披露的数据显示,该市感染者累计13.6万余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13.04万余例,重症患者仅4例。
对于疫情的新形势和新变化,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新冠肺炎回归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条件日趋成熟,但降级管控的举措是疫情防控的重大调整,应坚持稳中求进、走小步不停步,适时有序作出调整。从病毒及疾病特点来看当下延续甲级管理的必要条件已经明显逐渐减少”。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甲类传染病属于需要强制进行管理,需要对患者、携带者、疑似感染和密切接触的对象,以及疫情区进行严格的控制、隔离、治疗。而对于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病人而言,只需要“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连日来,国家密集出台新政策优化疫情防控回应老百姓的关切,“新十条”中的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等举措,也反映了国家对于老百姓诉求的回应。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来看,相较于之前高强度的甲类管控措施,逐渐有了调整空间,例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和轻症可选择居家隔离,继续按照甲类管控目前来看和疾病本身的性质有不匹配的地方,因此向较低的级别划档有相应依据。如果解除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做好重点人群的优先诊治
“将新冠肺炎回归到乙级管理,可以将大量的医疗资源从方舱医院中释放出来,回归到正常的诊疗中;在抢救新冠患者中,可以将精力重点放在重点人群上;也可以为未来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张伯礼说道。
事实上,通过国家和各地出台的新政策来看,不管是提倡老年人接种疫苗,还是定点医院的启用,都是为了确保做好对重点人群的救治。
12月8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表示,“为了统筹做好医疗资源的布局和利用,重点是要做好新冠感染者重症和有重症风险这部分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和管理,对新冠肺炎病毒的感染者进行分级分类救治,对于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没有基础性疾病或者基础性疾病处于稳定期的这部分人,可以进行居家自我照护”。
在国家发布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之后,12月8日,复旦大学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团队发布科普文章,“应对新冠的方案千万条,核心问题就一个,我生病了需要去医院吗?很简单,99.5%的人可能不需要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医院发热门诊的医生,通过电话、网络或者当面问诊就能解决。对于需要住院的病人,社区基层医生或者医院发热门诊的医生处理后可以转到红码医院或红码区医院,得到高效的救治”。
不管是提倡老年人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对于进入养老院等场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还是优先接收患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和高热不退患者的定点医院,都反映了对于重点人群救治和分级诊疗的政策正在不断优化。
后续措施仍需不断优化
12月8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专家指引》,其中提到,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谢绝一切探访;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的通知》,这都反映了国家正在加快探索相关措施,看得到、听得到老百姓的诉求。
“现在感染的人数越来越多,会不会出现感染的高峰?如果感染的话,会不会有后遗症?如果复阳的话,免疫系统会不会崩溃?”家住朝阳区的李女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其实,李女士的担忧也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心声。
“在放松的防控措施下,感染高峰估计会在春节前后出现,现在奥密克戎株是主流毒株,其症状更轻,所以无症状率自然会更高一些,但由于毒性已经大大减弱,靠自身免疫痊愈患者的数量也会大幅度增加。传闻中反复感染会导致免疫耗竭,这种说法目前没有坚实的证据支持。”陶黎纳表示。
至于是否会产生后遗症,病毒学专家常荣山则发表文章称,出现后遗症的比例较小,目前被议论比较多的极度疲倦、气短、胸痛或紧绷、记忆力和注意力问题、味觉和嗅觉的变化等多属于新冠长期症状,被称为“长新冠”。
但是,在医学上,后遗症的定义是指一些传染病的患者在彻底康复后,身体出现的不同于传染病症状的其他临床症状,不同传染病及不同个体的康复期并不相同,一般认为6个月是一个节点。因此,也有学者认为不能将“长新冠”的症状归类为“新冠肺炎的后遗症”。
南开大学医药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华琳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新冠疫情风险的认知中,公众明显受到了决策心理学上的“可得性启发”,大众对感同身受、被媒体广泛报道、有可能切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风险,获知某人感染新冠肺炎时,不计算此事件发生的概率,而只联想到“最差的情形”。
“‘乙类管控’下,在很大程度上舒缓了群众紧张的心理,但是在未来,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这一要求也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专业裁量,进一步细化落实。”宋华琳继续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 方彬楠 张晗 袁泽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