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了2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共有4名党员干部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受处分。
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时任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林树军授意该中心副主任孙志东虚增其出差事由,21次套取差旅费3080元。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现任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孙志东违规使用公款报销出差时应由个人承担的有关费用共9004.67元,并虚报套取差旅费12147元。此外,林树军、孙志东违规给兼职该中心报账员的丁海美(系县发展改革委报账员)发放兼职补贴4100元。2020年6月,林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志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丁海美被诫勉谈话。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2018年至2019年,县岭头医院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按每人每次50元或100元的标准给参会人员发放会议补助,按职工职务等级以300元至900元不等发放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补贴,累计违规发放津补贴66350元。对此,该院院长杨建海负直接责任。此外,杨建海还违规将私人用餐费用25691元用公款报销。2020年6月,杨建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琼中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深刻认识“四风”的顽固性、反复性,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来源:琼中县纪委监委 梁菁 李雅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