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 陈凌墨 黄忠 通讯员 李伟 周怡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三项重要职责都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对于国家安全有着怎样的意义?结合近两年的真实案例,本报请相关专家予以解读。
【案例1】
紧缺的防疫物资 18分钟飞抵武汉
2020年2月1日,武汉交通管制第十天,应武汉市应急管理局请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紧急调度省厅航空应急机动力量,前往仙桃接收社会捐赠的800套防护服,定向捐给武汉协和医院、中部战区总医院等医院。当天下午4时25分接到电话,省应急管理厅迅速协调军方民航空管部门以及备勤机组,完成航线规划、临时起降点选定、飞机快速完成加油。下午5时,飞机从武汉光谷起飞。5时37分,飞机载满物资从仙桃再次起飞,18分钟就安全抵达新华路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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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是最广泛的社会共识,而应急救援物资就是拯救生命的物资保障。本案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产品支撑应急救援物资的成功范例之一。但是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应急救援能力的短板和不足,创新提升完善应急救援能力是这次疫情之后的紧要任务。
【案例2】
危房拆除酿祸端 五人身亡令人悲
2019年6月4日上午9时25分左右,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石柱观村3组7号农户的危旧房屋在拆除过程中,墙体突然倒塌,6名施工作业人员被埋压,其中5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该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法出借资质、违章操作引发的房屋拆除较大坍塌事故。由于承包单位非法出借施工资质给个体,加上缺乏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导致安全管理工作长期处于失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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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安全生产,大家一般会联想到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等。而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脱贫措施,不少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实际施工的都是当地农民,安全责任主体不明、安全责任界限不清,这是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风险点。仅以此案警示各地:每一个危房改造、易地搬迁项目都必须守住安全“红线”,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3】
江苏高速两车撞 致重大人员伤亡
2019年9月28日,长深高速公路江苏无锡段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重型货车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6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大客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前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与中央隔离护栏碰撞,冲入对向车道,与对向大货车相撞。大客车上大部分乘员未系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脱离座椅,加重了事故伤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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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安全则是交通运输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宏伟目标,同时明确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