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伟杰等9人涉恶案件,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同步直播。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及时公诉公判涉黑涉恶案件,按时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实现涉黑涉恶案件的快审快结。
7月10日,由科尔沁区政法委牵头,法、检、公、司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庭审保障协调会议。会上,就庭审保障工作方案进行讨论,成立了综合材料组、审判工作组、警务保障组、安全保障和交通疏导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与网络舆情监控组、信访维稳组,就庭审前、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张伟杰在钱家店镇内先后进行农贸市场改建及开发市场综合楼、园丁小区等项目,其间伙同被告人任宝军、乔志国、徐风江(已死亡)、马晓军(另案处理)等人,以暴力扬名立威,震慑市场内商户,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多次以殴打威胁、恐吓、滋扰、强行毁坏或占有对方财产等手段逼迫被拆迁户放弃自身房产或签订回迁协议,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逐淅形成以张伟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在实施犯罪时分工明确,其中被告人张伟杰负责策划及指挥,被告人任宝军、乔志国、马晓军,经张伟杰指使,或直接对他人进行殴打、恐吓,或带领乔志军、王建英、巴艳民、乔恩友、杨林等人对被拆迁户进行滋扰、强行破坏或占有他人财物。
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张伟杰犯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被告人任宝军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告人乔志国、乔志军、王建英、巴艳民、乔恩友、杨林、马晓军犯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合法诉权。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均发表了意见。该案庭审预计持续二天。
来源|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综合整理|通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