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收官:用法律惩罚,用法律慰藉

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有了一个结局,邓世平老师的死被认定为“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目前,邓老师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共计88万元,已拨付到位。

“操场埋尸案”收官:用法律惩罚,用法律慰藉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也是一起“工亡”事件,两者是通过不同的部门法进行的法律评价。适用“工伤”补偿,并没有减轻邓老师之死的“分量”,也并不排斥他未来被评定为烈士的可能性。

目前的工伤认定,是从法律程序上,明确邓老师是为学校而死,是为孩子们而死。邓世平老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在自己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原因,被犯罪分子残忍杀害,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政府给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是对邓老师的补偿和慰藉,邓老师的家属应该接受这笔钱,这是他们应该享有的权利,这也标志着“操场埋尸案”在法律程序内的“收官”。

扫黑除恶,除恶务尽。操场埋尸案,从东窗事发之后,一步一个脚印,用证据回应民间关切,用证据锁定凶手和一众徇私枉法者:凶手杜少平落网,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的舅舅)从逍遥法外、悠然买菜,到被扎实的证据证明他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掩盖杀人罪行,背后的“黑网”被连根拔起。

凶手杜少平已经在今年1月伏法,新晃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等一串官员,都被定以“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在今年的4月3日迎来了终审判决,他们被钉上了耻辱柱。

16年的岁月,没有让凶手逍遥法外,也没有消磨邓老师的亲人们寻找他的信心。相反,邓世平老师能重见天日,黑恶势力、保护伞被连根拔除,增强了人们对正义的信心: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不来。天空有时会有乌云,但总有拨云见日的时候。

邓世平老师的家属之前决定放弃民事赔偿,希望为“湖南各级司法机关从快、从重、从严的处理案件扫清一切障碍”。公众要尊重邓老师家属的决定,但也需从中反思:中国现行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中赔偿标准过低、程序复杂、“赔偿与签订谅解书相挂钩”的现实问题。邓老师的家属可以不要这笔钱,但不代表凶手们不该赔这笔钱。这些“不完美”应该成为中国法治继续完善的新起点。

应该看到,这起案件从抓捕凶手,到追究渎职责任,从凶手伏法到对被害者的“工伤”认定,刑事立案、渎职追究、工伤给付,法律程序一环紧扣一环,让人们从中看到了正义的力量:既是对恶的严惩,又是对善的补偿。

让正义不辜负曾被“深埋”的邓世平老师,让正义不辜负所有关注此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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