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啦!涨啦!
重磅消息:
近日河北、江苏、陕西、湖北、广东
陆续宣布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涨方案
养老金涨多少?
惠及哪些人员?
什么时候发放?
接下来退休圈就为您一一解答!
河北
今年养老金上调5%
惠及465万退休人员
经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河北省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惠及465万退休人员。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确保7月底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发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调整办法和标准:
■ 1、定额调整
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元。
■ 2、挂钩调整
按照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同时,按照本人2019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 3、适当倾斜
一是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年龄在70周岁至74周岁、75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以上的,分别增加22元、32元、42元。
二是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继续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
三是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四是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负伤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48元的补足到148元。
江苏
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
预计将有91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江苏省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
调整总水平与2019年基本持平,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预计我省将有917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办法和标准:
■ 1、定额调整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仍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去年标准一致,主要考虑是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提供一定保证。
■ 2、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仅25年以上部分挂钩标准略有提高。
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仍为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仍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挂钩,与去年一致。
■ 3、适当倾斜
考虑到高龄人员的实际生活需求,该部分维持去年标准不作下调。
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约5.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按国家统一要求不超过3.9%。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陕西
继续坚持“并轨”原则
将有272万退休人员受益
7月7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我省将有272万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办法和标准:
■ 1、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57元,体现社会公平。
■ 2、挂钩调整
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 3、适当倾斜
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湖北
对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
惠及全省580多万退休人员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
今年将对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惠及全省58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办法和标准:
■ 1、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 2、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1、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 3、适当倾斜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以上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个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广东
7月底前发放到位
全省将有6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9号),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全省将有6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0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和标准:
■ 1、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6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 2、挂钩调整
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
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 3、适当倾斜
一是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六个档次倾斜调整。
对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一定金额,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
二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调整后能拿多少养老金?
举例:
陈伯今年88岁了,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35年2019年底的养老金水平为4000元。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定额加发60元;
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的挂钩调整加发额4000×2.2%=88元;
三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35+(35-15)=55元。
陈伯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为60+88+55=203元。在此基础上,陈伯还可以享受高龄倾斜全年一次性加发的养老金2640元。
在当前受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放缓,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金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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