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澄清:媒体报道不实 不涉嫌大股东和实控人资金占用

獐子岛近日发布澄清声明表示,有媒体报道标题为“证监会祭‘利剑’,严打财务造假,22 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点名这 4 家企业,用足用好新证券法”的文章。报道称“獐子岛寅吃卯粮,财务数据严重失实,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证监会要闻“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未提及獐子岛。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一、传闻情况

4 月 25 日,有媒体报道标题为“证监会祭‘利剑’,严打财务造假,22 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点名这 4 家企业,用足用好新证券法”的文章。报道称“獐子岛寅吃卯粮,财务数据严重失实,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1、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内容,报道称“獐子岛寅吃卯粮,财务数据严重失实”的表述错误。

2、根据上述事先告知书内容,本公司不涉嫌“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道称“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属于虚假报道。

三、其他说明

1、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证监会要闻“证监会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未提及獐子岛。

2、相关媒体对公司进行了失实性的报道,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必要的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

獐子岛澄清:媒体报道不实 不涉嫌大股东和实控人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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