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4月30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注函,主要对该公司质押资金用于收购华安财险股权事宜提出相关问题。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根据海航投资2019年年报,该公司以9.12亿元银行定期存单作为质押,为关联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投控股”)取得洛阳银行长江路支行9.12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资金将用于你公司对华安财险的股权收购。
深交所对此提出4个问题,包括海航投资的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与海投控股互为一致行动人,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据此交易所要求海航投资、控股股东、被担保方等相关方核实并说明违规担保发生的具体情况,同时说明公司知悉上述违规担保的时间,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结合对违规担保事项的评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应当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
其二是海航资本持有华安财险7.74%股权,海航投资持有华安财险7.14%股权,交易所要求说明海航投资2019年底宣布放弃华安财险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原因是否真实、准确,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本次收购华安财险7.74%股权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又进行收购的主要考虑,收购相关资产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以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借款、质押资金用于收购华安财险股权 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上述违规担保的具体解决措施及预计解决期限。
第三,交易所要求海航投资说明截至目前公司持有的非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金额、存放地点、存放类型、使用安排等;货币资金目前是否存在其他使用受限情况或潜在受限情况,如有,请说明受限金额、受限原因、相应信息披露情况等;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存在联合或共管账户或其他协议约定等情形,并分析截至目前持有货币资金的安全性及可收回性等。
第四,结合上述三条问题回复、生产经营情况等,逐项核查说明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请公司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数据显示,于2019年全年,海航投资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同比下降20.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9.2万元,同比下降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