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市银行的股价表现低迷,多只个股创一年新低,而股东股权质押动作却一直持续,股价低迷会否触发股权质押“红线”?
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以来上市银行股权质押再添16笔,其中仅民生银行一家就出现了6次质押。A股36家上市银行中,质押率超过10%的逾三成,质押率最高的为江阴银行,质押比例达到28.69%;质押股份金额最高的为民生银行,达到436亿元。
除了江阴银行以外,还有郑州银行、浙商银行、苏农银行3家质押率在20%以上。而六大行中,仅有交通银行质押比例为0.31%,邮储银行无可比资料,其它四家均为0。
股价低迷诱发高质押风险
2019年,银行板块大面积破净,整体市净率在0.72倍左右,今年这一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昨日收盘,A股36只银行股中,共有31只个股跌破每股净资产。加上近期较大规模解禁所带来的抛压,银行股的表现持续低迷。年初以来,36只银行股累计涨幅全线“飘绿”,跌幅集中在10%-30%之间,仅有杭州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无锡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6股累计跌幅低于10%。
伴随着股价的萎靡不振,上市银行的股权质押风险也再度受到市场各方关注。由于银行股大范围破净,今年以来成都银行、渝农商行、邮储银行、长沙银行以及浙商银行等5家银行皆推出稳定股价的方案或措施。
记者查询Wind数据发现,今年涉及质押股权的6家银行中,青农商行的质押市值变化最大,下降了26.66%。青农商行1月16日质押股权3700万股,质押日参考市值2.31亿元,而截至最新收盘,该部分股权最新市值降至1.69亿元,疑似平仓总市值1.92亿元。
除青农商行外,其它5家银行中,长沙银行、贵阳银行、民生银行、苏农银行、无锡银行的质押市值分别下降3.72%、5.51%、2.28%、1.47%、0.1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向记者分析,“目前来看,上市银行股很多已经跌破每股净资产值,有的甚至已经跌破发行价,逼近了股权质押的平仓线。若触发红线,股权可能会被强制拍卖,这样对银行的声誉和治理结构都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以股权较为分散的民生银行为例,民生银行今年已累计质押股权6次,不仅质押次数最多,同时也是累计质押股权金额最高的上市银行。
民生银行5月25日发布公告称,东方股份于2020年5月22日将质押的1.04亿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同日,又将持有的1.43亿股质押。公告显示,东方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有限和华夏人寿持有民生银行合计约为34.6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及华夏人寿累计质押公司股份约13.07亿股(含本次),占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和华夏人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37.74%,占公司总股本的2.99%。
据2019年年报显示,在民生银行前10大普通股股东中,有4位股东几乎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质押,其中包括第四大股东泛海控股,持有20.19亿股,质押20.15亿股;第五大股东同方国信,持有18.65亿股,质押18.63亿股;第七大股东上海健特持有13.79亿股,质押13.79亿股;第十大股东东方股份持有12.80亿股,质押12.78亿股。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瀚表示,“银行股权质押率高和今年整体经济形势不好密切相关,这些股东实际上也需要用钱,因此想方设法通过多渠道融资,那么银行股作为估值相对比较稳健的一类股票,往往会受到资金方比较多的青睐。”
除民生银行以外,浙商银行股权质押情况在行业内也较为突出。
浙商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截至去年末,浙商银行16.72亿股普通股股份(占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28.23%)存在质押情形。其中,持股2.58%的股东浙江永利实业有限公司质押5.44亿股,占其持股比例99.17%。前十大股东中,还有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持股未解押。
对于上市银行而言,高比例的股权质押存在质押爆仓的隐患,此外股权质押也较容易诱发大额的股权转让交易,不利于银行股东结构的稳定。
质押率过半股东权利受限
对于上市银行大股东而言,并非持股即对应相应的话语权。在监管加强银行股东和股权管理后,一旦上市银行股东的股权质押超过50%即会被限制相应的权利。
近期民生银行董事会准备换届,股权分散导致持5%左右及以上的股东之间出现矛盾,高比例质押股份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上或受到一定限制。
就股权质押率过半股东权利是否会受限的问题,记者致电采访民生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对方表示无法回应该问题。
如果股东频繁质押或拍卖股权,上市银行经营不稳定性可能因此加剧。去年9月,财政部网站发布《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指出,金融企业出资人质押所持金融企业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该金融企业股权的50%或金融企业全部股权的5%,以两者孰低为限,金融企业应当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按照所质押股比对其在股东(大)会表决权进行限制。
江西银行在年报中称,当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的股权的50%时,要求股东出具放弃股东大会表决权的承诺函。截至报告期末,江西银行内资股质押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50%的股东有29户,共有6.31亿股表决受限,占总股本的10.48%。
部分城商行在限制股东表决权的措施上均与江西银行一样,但也有少数银行的规定不同。
华融湘江银行在年报中称,该行对于质押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50%的参会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限制,其有效表决权为持股总数的70%,被限制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总数。
“银行股东高比例的股权质押率会诱发关联交易、股权转让等风险,影响银行稳健经营,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对质押比例较高的股东进行表决权的限制。”盘和林指出,“目前部分银行的治理结构出现了一些乱象,尤其是城、农商行,存在通过股权控制操纵贷款、担保、同业投资等行为,甚至让银行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监管加强股权乱象治理
据相关媒体报道,此前有部分中小银行的股东通过贷款入股银行,再将银行股权质押获得资金,循环操作之下,不仅可以在不占用资金的前提下就能够获得大笔银行股权,还能控制银行进行利益输送,更为可观的还有股权的增值收益。
今年4月,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监管最近查处的个别中小机构中,董事长或股东的司机、某个保姆居然是大股东,甚至存在使用假身份证注册持有股权等情况。
早在2018年,原银监会就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违规代持、股权结构不清晰、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滥用股东权力损害银行利益等现象。
大量高比例股权被大股东质押出去甚至冻结的背后,存在着这些股权被拍卖的可能,进而导致上市公司面临控股权转移的风险。
周亮表示,在加强银行的股权管理方面,银保监会近期专门开展股权集中托管,对股权质押、变更和增资行为作出严格规范。
江瀚还建议,“可以看到商业银行本身就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实际上,商业银行需要考虑的是,如何从监管层面想更多的办法,真正把股权体系构建得更加完善。”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