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据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期货法草案将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日前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有37件,其中包括期货法。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得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商品期货交易总量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期货及衍生品也蓬勃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制定出台专门的期货法,规范和促进期货交易,更好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对于活跃商品流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期货法草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起草,已经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期货法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立法宗旨、原则和监管体制。二是系统规定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三是规定其他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制度。四是确立期货交易者权益保护制度。五是规范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运行。六是明确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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