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有超过280名投资者对4家上市公司发起诉讼,这也是新证券法实施后,公开首次批量启动的代表人诉讼程序。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发起诉讼的投资者,有投资者认为,由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违规行为,让自己的投资蒙受损失,所以来起诉希望获得赔款。
南京中院负责该批案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批案件采用代表人诉讼审理方式,也就是说在人数众多的情况下,每个案件可推选2-5名代表人来打官司,相比每个投资者单案单审,能节约原告投资者大量时间精力方面的诉讼成本,符合公告内显示的投资时间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只要在征集期内向法院登记,就可以参与诉讼。
3月3日晚间,ST天成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80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183.48万元。截至目前,上述案件法院已受理,将于2020年3月23日开庭。
此前,2018年1月,证监会向ST天成下发《调查通知书》,对其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差异进行立案调查。当年11月29日,ST天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ST天成在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虚假记载行为。当时,证监会对ST天成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天成控股董事长的王国生等人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或10万元。
因此,80名原告以ST天成应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分别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ST天成公告显示,上述80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183.48万元。截至目前,上述案件法院已受理,将于2020年3月23日开庭。
ST天成表示,该诉讼预计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会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并不是ST天成第一次被投资者索赔,2019年5月29日,ST天成发布了一则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称,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24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852.58万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9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因ST天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2月12日,ST天成投资者索赔系列案件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当时已有224位投资者一审胜诉,投资者一审获赔3911万元。
截至3月3日收盘,ST天成收平,报1.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