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专家:有利于防止金融系统性风险出现

    “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专家:有利于防止金融系统性风险出现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告诉记者,“化存量、防增量”目的在于防止金融系统性风险出现,维护金融机构安全稳健有序发展,确保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继续重视金融风险防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一直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工作重点,从两部银行法的修订以及出台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措施都可窥探一二。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问题具有极大的特殊性。”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在“三期叠加”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业经过一段时期的高速发展,产生和积累了一定的金融风险。董希淼指出,从宏观层面看,存在高杠杆和流动性风险,比如信用过快扩张,企业和个人过度负债。从微观层面看,主要是是中小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的风险。此外,还存在影子银行和违法犯罪风险。特别是,随着大量互联网公司进入金融业,部分公司违规控制多家金融机构,部分公司无视红线肆意扩张,金融风险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更强。

  在温彬看来,“存量风险是指,过去几年由金融机构、影子银行盲目扩张,加杠杆,做通道,做同业,以及P2P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给金融市场带来不少潜在风险。按照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过去几年加强了金融机构风险治理,包括对部分金融机构进行不良处置,接管包商银行等机构,规范互联网金融等领域,都体现了金融风险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增量风险是指,在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大,为防止外部环境影响,我们应该继续重视金融风险的治理和防范,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新金融领域都要加强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交叉性感染,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温彬如是说。

  应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

  实际上,在2017年召开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金融管理部门就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和措施。在实践中,监管部门连续开出巨额罚单,加大对违规违法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处罚力度,如对“侨兴债”违约事件中的金融机构处以罚款超过20亿元;对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团果断出击,如对包商银行、安邦保险集团等实施了接管和处置。

  董希淼认为,我国金融监管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应正视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董希淼认为,一是完善宏观慎重管理,赋予央行在宏观审慎监管、金融稳定等方面更大的职责,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二是加强监管协调,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委作用,实施功能监管,减少监管空白和多头监管。三是完善监管法律,尽快完成《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修改,为加强监管提供法律支持。四是坚持对称监管,通过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良性创新,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特别是大型科技公司监管。五是主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逐步落实巴塞尔协议等,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推动金融业“走出去”。

   每经记者 肖世清 每经编辑 段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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