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董道勇)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等七方面对地方债发行工作做出部署。《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专家表示,当前地方债发行的市场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意见》通过完善地方债发行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发挥市场化融资约束机制作用,旨在提升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进而理顺国债与地方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格体系。
《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参考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投标区间,不断提升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杜绝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促进地方债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同时,《意见》指出,完善地方债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促进形成市场化融资约束机制。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毛捷指出,目前,地方政府债券的债项评级和发行利率差别不大,没有完全反映地区差异及项目风险差异,地方债发行的市场化水平有待提升。
“在《意见》里,第一点提出要推进地方债发行的市场化水平。这里提到的市场化,就是要让地方债券发行利率的定价能够更准确地反映项目风险和收益情况,使项目的风险能够通过其风险溢价体现出来,同时也提醒投资者注意债券的地区差异。”毛捷说。
光大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张旭表示,随着今年《意见》的出台,此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与同期限国债收益率之间的隐性下限会逐渐淡出,未来地方债发行利率可以更合理地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
“隐性下限的淡出,有助于理顺国债与地方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格体系,提高地方政府债券品种的流动性。”张旭说。
《意见》要求,加强地方债发行项目评估,严防偿付风险。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加强对拟发债项目的评估,切实保障项目质量,严格落实收支平衡有关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实行逐笔监控,确保到期偿债、严防偿付风险。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PPP发展研究中心合作与发展部主任韦小泉认为,与往年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文件相比,今年《意见》值得重点关注的是“加强地方债发行项目评估,严防偿付风险”。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严格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加强对拟发债项目的评估,切实保障项目质量,这是从源头上防控未来的偿付风险。”韦小泉说,《意见》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强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专项债项目的“借、用、管、还”实行逐笔监控,这是对债券资金进行全流程管理,利用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方式防控未来的偿付风险。
此外,《意见》还要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出具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和财务评估报告,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评估意见的准确性负责。信用评级机构应当规范开展地方债信用评级,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并对外披露。
韦小泉指出,《意见》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了严格要求,规定其对出具的评估意见准确性负责,这是通过强化第三方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减少不合规项目。
韦小泉建议,为控制专项债项目偿债风险,更重要的是要由规划机构、建筑设计院、建筑企业、产业运营商、投资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做好项目前期评估工作,对项目的可行性、投资规模、产业发展、收益实现路径、风险预测等进行合理评估,从源头上设计策划好项目,增强项目经营性收益的确定性,防控专项债偿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