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4日电 在证监会通报对獐子岛公司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后,獐子岛24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长、总裁吴厚刚以及证券事务代表张霖辞职了。
獐子岛称,董事长吴厚刚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裁等所有职务;吴厚刚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此外,獐子岛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勾荣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张霖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獐子岛指出,吴厚刚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929.2万股。勾荣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95万股,并通过持有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200万元份额及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证券投资基金60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据獐子岛2019年年报介绍,现年56岁的吴厚刚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会计师。兼任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副会长、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大连海参商会会长。2001.02-2002.06任辽宁省大连市獐子岛镇党委书记,兼公司董事长;2002.06-2004.12任公司董事长;2005.01以来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12月3日,獐子岛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自愿降薪与公司共度难关的议案》,公司总裁办公会全体12名成员自愿降薪,其中吴厚刚自2014年12月起月薪降为1元。直到2019年1月1日,獐子岛才终止2014年薪酬方案,实施新的薪酬激励方案。不过,吴厚刚2019年的薪酬仍为0。
24日下午,据证监会通报,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包括吴厚刚等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不过张霖并未在处罚名单内。
证监会指出,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证监会还指出,獐子岛公司案的查证涉及对深海养殖水产品底播、捕捞、运输和销售记录的全过程追溯。证监会统筹执法力量,走访渔政监督、水产科研等部门寻求专业支持,依托科技执法手段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獐子岛公司每月虾夷扇贝成本结转的依据为当月捕捞区域,在无逐日采捕区域记录可以核验的情况下,证监会借助卫星定位数据,对公司27条采捕船只数百余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委托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计算机技术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复原了公司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并据此认定獐子岛公司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随后,深交所关注函也接踵而至。深交所指出,獐子岛因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结转成本时所记载的捕捞区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明显出入,导致公司2016年度虚增利润1.31亿元、2017年度虚减利润2.79亿元。獐子岛是否拟对2016年、2017年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如是,请说明更正的具体计划与期限;如否,请提出充分、客观的依据。
此外,2018年1月20日,獐子岛披露公告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投资发展中心收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起诉书》称公司2014年1-9月发生重大亏损的情况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因在敏感期内有减持股票的行为,避损金额1131.6万元,现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投资发展中心提起公诉。
时隔两年多后,6月24日,獐子岛公告,日前,公司接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投资发展中心于2020年6月23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2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投资发展中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罚金1200万元,追缴投资发展中心非法所得1131.6万元。獐子岛表示,本案仅针对投资发展中心及相关责任人,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