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经查明,2023年10月13日,康惠制药通过e互动回复投资者称,“公司控股孙公司陕西友帮目前主要生产医药中间体,尚未涉及原料药生产。陕西友帮可生产的中间体包括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2023年10月16日,公司股价涨停。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10月16日晚间提交澄清说明公告称,“陕西友帮目前正在进行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小试生产,小试完成后还需完成中试阶段才可进行规模化生产。陕西友帮目前不具备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减肥类药物的生产及销售。”同时,公告提示陕西友帮自 2020年10月并表以来持续亏损等风险,并称前期回复引起了部分投资者误会和误解,对此公司表示歉意。
上交所称,在减肥药相关概念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时期,上市公司对相关信息的发布应当更加审慎、规范,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康惠制药在e互动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经监管督促后,康惠制药才补充披露澄清公告。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时任董事会秘书董娟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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