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3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监事陈素贤先生向监事会辞去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营销总监职务。陈素贤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素贤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素贤先生仍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监事会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孙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孙芳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 年 8 月 7 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孙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6 年,本科学历,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采购部、物资管理部、信息部及审计法务部经理等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孙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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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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