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教育(06068):延迟刊发2020/21财年年度业绩
智通财经APP讯,光正教育(06068)发布公告,于2021年5月7日,中国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根据实施条例,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包括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其中包括实体)。
公司一直与其中国法律顾问及核数师讨论,以评估实施条例对(其中包括)集团架构、财务报表及业务营运的影响。如公司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实施条例的生效时间相对较短,地方政府尚未发布实施条例相应的实施法规及规则。截至本公告日期,集团管理层仍在评估实施条例对(其中包括)集团架构、财务报表及业务营运的影响。
与公司核数师及中国法律顾问的讨论仍在进行中,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正尽最大努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提供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业绩(2020/21财年年度业绩)。上市规则第13.49(3)条规定,倘发行人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及13.49(2)条的规定发布初步业绩,则须根据尚未与核数师协定一致的财务业绩(只要具备该等资料)公布其业绩。董事会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认为,公司现阶段不适宜刊发集团2020/21财年年度业绩的未经审核财务资料,此乃由于有关账目未必能准确反映集团的状况。
公司股份自2021年11月29日上午九时正起已在联交所短暂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