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研报不可任性而为

  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中信建投证券因研报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被责令改正。无独有偶,11月上旬,体检机构爱康国宾实名举报国信证券的证券分析师的报告“存在诸多虚假内容及刻意编造误导性信息”,由此再度将券商研报、证券公司分析师的职业操守等问题推向舆论风口浪尖。

  随着证券市场发展、证券公司业务变化以及媒介形态的不断演化,证券研究业务和证券分析师的职业规范开始面临一些新问题,部分券商自律规定也出现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苗头。

  从分析师角度看,微信、抖音、直播等新媒介形态的涌现,少数券商分析师不明确新媒体工具的使用规范,用吸引眼球的热词、“雷人雷语”甚至虚假消息提高点击率,引发研报被“打脸”、内容有“硬伤”、合规管理和质量控制有瑕疵等一系列问题;各大券商对分析师考核评价标准参差不齐,“买方”分析师与卖方机构之间的交往边界相对模糊,容易引起观点雷同以及投资者不信任。

  从券商研报内容看,部分研报依据不充分,参考资料为电子平台个人账户上传文章,未进行规范信息源确认,关键数据交叉验证不足,数据基础不扎实,研究方法不够专业谨慎,分析逻辑客观性不足,以预测数据和假设条件主观推定结论等问题发人深思。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很重要的一点是部分券商缺少证券研究报告市场影响评估机制,在长期随意的“话语体系”下,对证券研究报告重要敏感信息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缺乏审慎的评估,对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结论和信息,缺乏研报制作和审核力度,有些研报甚至基于个别数据夸大或臆测行业及市场整体的风险,误导广大投资者。

  证券研究业务一直被视作券商“卖方”综合实力的重要一环。要规范券商研报和证券分析师队伍发展,不能仅停留在过去“打板子”“罚票子”“摘帽子”的短期举措上。必须与时俱进夯实证券行业自律准则,从考评体系、研报句章、分析师声誉和廉洁从业规范等方面着手,构建分析师培养和研报撰写规范的长效机制,真正让券商分析师及撰写的研报与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大局的话语体系相适应,与稳定投资者预期和增强市场信心相适应,与新媒体信息传播规律相适应,从而更好发挥在行业形成的重要影响力,聚焦经济金融形势、资本市场和行业发展等研究,客观、专业、审慎发表研究观点,真正体现求真务实的专业精神。(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琳)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978 字。

转载请注明: 券商研报不可任性而为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