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记者 成琪 魏金金)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稳增长、保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平稳过渡,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但受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分化加剧,一些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受到的影响最为明显,营商环境有待更大力度优化改善。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主委司马红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进一步优化完善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司马红认为,当前抑制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涉企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加重企业负担。二是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现象仍较普遍,加剧企业资金链紧张。三是地方保护等隐性壁垒依然存在,不利于企业开拓市场。
为此,司马红在今年两会提案中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保持现有减税降费政策稳定性,进一步精简涉及中小微企业的审批事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行涉企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推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度尽快落地,整治利用强势地位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变相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上一年度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公示制度。健全中小企业融资增信体系,引导银行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二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地方保护等严重影响市场主体活力的行为,对基于所有制形式、企业规模、营业收入等设置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限制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市场进入壁垒和制度性成本。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频繁检查、多头执法等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不当干扰。
三是提升政策科学性和稳定性。各地区、各部门出台政策要与宏观经济政策基调保持一致,建立政策后评估制度,确保“六稳”“六保”政策落实到位,对与宏观经济政策不一致的要及时清理纠正。加强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提高决策透明度,畅通市场主体、商协会参与政策制定渠道,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特别是影响企业生产计划、经营成本的,要严格遵循目的正当性、政策必要性、手段适当性原则,避免政策执行“零过渡”“一刀切”。
四是升级服务理念,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加快打造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加快数字化系统开发应用和各类涉企资源集成整合,系统性重塑涉企服务模式,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用好用足各项惠企政策。大力整治中介机构,在信贷和政策资金申报等方面严禁中介机构介入,使政策红利能直达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