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相继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于2021年1月26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通知书》,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对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采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12家企业中包含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资产公司以及公司持股3.33%的华晨汽车投资(大连)有限公司(下称大连投资)。
注:12家企业名单
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指出,华晨集团管理人提出的实质合并重整申请能否被沈阳中院受理,资产公司及大连投资是否进入实质合并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并表示目前有关方尚未推出对华晨集团重整的具体计划和方案。此外,华晨集团的重整进展可能会对两家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等产生一定影响,但并不会影响正常经营。
2020年11月20日,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债权人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自此,曾经叱咤山海关外的华晨集团便正式踏入了重整的道路。而它留给子公司的又何止是“股权生变”和“正常经营”几个字。
一摊子乱账
尽管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一再强调华晨集团的重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但控股股东出现了如此大的变动,子公司又怎会没有一点风吹草动。
早在2020年11月15日,华晨集团被裁定重整之前,金杯汽车就曾发布公告指出,若华晨集团破产重整,金杯汽车可能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另外,公司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5.30亿元,若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相关担保能否顺利解除存在不确定性。申华控股也指出,若华晨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会对公司年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而随着华晨集团重整的进一步进展,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也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华晨集团留下的一摊子乱账。
金杯汽车1月27日发布公告指出,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及大连投资的清偿能力谨慎确定相关投资的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对大连投资的投资成本为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33%;2019年末公司对大连投资经审计净资产享有的份额为5,267.94万元,其中投资成本5,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67.94万元;大连投资2020年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87亿元,公司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为3,951.52万元。
另外,华晨集团持有的金杯汽车部分股份也会被强制平仓。金杯汽车公告指出,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产公司持有金杯汽车238,273,242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18.17%;上述股份中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7,184.85万股处于融资融券强制平仓状态;截止本公告日,光大证券对该部分融资融券股份已累计平仓1,180.92万股,均价4.455元,金额52,609,681元,预计仍将有约1,228.68万股会被强制平仓(根据2020年1月27日收盘价4.22元/股计算)
申华控股指出,申华控股应收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账款1.4亿元,主要形成原因为日常汽车购销;申华控股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44565.48万元,其中4亿元为申华控股向华晨集团为公司融资担保提供的反担保,4565.48万元为申华控股。为原子公司华晨租赁提供的存续担保。而这些将对申华控股的业绩产生影响。
除此之外,申华控股也将在股权结构、控制权方面发生变化,申华控股公告指出:截至本公告日,辽宁正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280,000股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均未冻结。华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46,365,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07,721,08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4.13%,占公司总股本的5.53%。辽宁正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如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控制权等产生一定影响。
显然,华晨集团的重整虽未给子公司带来经营方面的影响,但仍少不了带给子公司一些麻烦。
咎由自取的华晨集团?
子公司的麻烦来自于华晨集团的重整,那么曾经千亿车企巨头的重整有又来源于什么呢?2020年10月23日一起骇人听闻的国企违约事件揭开了华晨集团重整的序幕,账面上躺着500亿货币资金的华晨集团,一只10亿元的私募债“17华汽05”未能按期兑付,构成违约。
不久后,这家总资产1933亿的老牌车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华晨集团的破产重整是令人意外的,毕竟谁都知道,华晨集团手里有个利润奶牛,2015年至2019年五年间华晨宝马为华晨集团贡献利润共计达269亿元。然而华晨集团还是重整了。
在一些人看来华晨集团的重整有些冤枉,毕竟华晨集团的历史可追溯到1949年成立的国营东北公路总局汽车修造厂,且其一直以来都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明星。但华晨集团的重整却有着咎由自取的意味,且不提多年来自主板块羸弱的经营和退休后被调查的前董事长,仅仅因为不守规矩,华晨集团就遭到了上交所的公开谴责。
今年1月12日,上交所公开谴责华晨集团及其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举了四大罪行指出了华晨集团的不守规矩:
1、未及时披露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重要子公司股权被转让等影响偿债能力和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2、在华晨集团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及债券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未遵守募集说明书承诺,未经受托管理人同意即进行资产转让及质押;
3、未按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信用风险管理,在债券兑付关键时间点,多次拒绝受托管理人现场访谈请求,拒绝提供资金证明材料;
4、在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制定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也未及时就相关兑付风险及处置进展作出提示。
也就是说,2020年以来,华晨集团陆续发生未按时清偿到期债务,产生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对重要子公司股权等多项应披露重大事项,但均未及时披露,也未告知受托管理人。视规矩于无物的华晨集团难道不是咎由自取吗?
华晨集团重整程序正在进展,这对于华晨集团来说是一个重生的机会。但同时这一重整中的企业也给其子公司带来不少的麻烦,金杯汽车等华晨子公司无异于“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