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公司实控人贿赂医院院长牵出10余家授权企业 包括春立医疗等

中国网财经5月9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创晟公司”)和其实控人吴维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原新余市人民医院院长行贿共计人民币230万元。案件牵涉出10余家授权其销售产品企业,其中不乏春立医疗等上市企业。

《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吴维民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单位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1月8日由丰城市泰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变更而来,投资人为被告人吴维民及王某,其中吴维民占90%的股份,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8日至2018年2月1日),后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经营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销售业务,公司销售所得收入为公司所有。创晟公司在新余最大的客户是新余市人民医院。

2015年年初,新余市卫计委要求全市各大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实行“一品一规”。吴维民为了创晟公司能在招标中挤走同行竞争者,增加在新余市人民医院骨科的业务量,就找到时任新余市人民医院院长的邹某(另案处理)帮忙,并向邹某承诺如果中标就把创晟公司在新余市人民医院骨科耗材销售额的10%作为“回扣”送给邹某,并商议“回扣”每半年给付一次,邹某安排拿钱的事情由其儿子(另案处理)负责操作。在邹某的关照下,创晟公司顺利中标了新余市人民医院骨科的“创伤、脊柱”等项目并顺利开展了业务,业务量每年达1000余万元。在邹某的关照下,新余市人民医院对创晟公司的货款都及时予以了支付。吴维民则按约定,事先从创晟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提取现金,再通过邹某儿子四次向邹某送“回扣”共计人民币230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材料包括多家药企授权创晟公司销售产品的授权书,其中包括港股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春立医疗”)。春立医疗是否牵涉到此案件中?对此,记者致函春立医疗,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资料显示,春立医疗1998年成立,专注于植入性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中国骨科医疗器械公司。2015年3月1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记者梳理发现,春立医疗在上述涉案期间曾与新余市人民医院有过项目合作。2017年3月,有媒体报道称,由中华慈善总会与春立医疗联合发起的“春立阳光计划”项目在新余市人民医院正式授牌启动,新余市人民医院成为该项目的定点医院。

数据显示,春立医疗2016年至2018年的销售费用分别为5222.81万元、8894.79万元、1.44亿元,同比增长15.05%、70.31%、61.8%,占营收比例25.12%、29.62%、28.9%。

( 作者:张润琪编辑:牛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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