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吸存、未按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邮储银行一分行被罚百万

以贷吸存、未按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邮储银行一分行被罚百万

6月29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官网显示,中国邮储银行温州市分行近日因未按项目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四宗罪”,被处罚款130万元。

以贷吸存、未按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邮储银行一分行被罚百万

具体来看,中国邮储银行温州市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以贷吸存;未按项目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资金变相被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开公司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中国邮储银行温州市分行被罚款130万元,或与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多达4项有关。据了解,中国邮储银行温州市分行主要负责人为陈丽丽,对该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文|《财经天下》周刊 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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