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辰控股公司债尽调存问题 财通证券原保代收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 据证监会官网昨日披露,2020年12月31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韩卫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公司债券“16东辰01”的尽职调查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有关“独立性、关联情况”的尽职调查底稿未专门归集相关调查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独立判断,且个别财务数据分析未在尽职调查底稿中留痕。 

  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2015)》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要求,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 

  韩卫国作为公司债券“16东辰01”尽职调查项目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韩卫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16东辰01”即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6年6月24日于上交所上市,债券利率为6.95%。“16东辰01”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短期融资债务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该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8年12月21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将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16东辰01”信用等级均调整为A+。 

  此后,2019年3月22日,大公国际再度公告,将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CC,评级展望维持负面,“16东辰01”信用等级均调整至CC。 

  “16东辰01”的主承销商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月7日,财通证券报告显示,“16东辰01”债券利率2016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1日为6.95%,2018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1日上调为7.50%,并固定不变。 

  中国证券业协会资料显示,韩卫国2014年1月17日登记为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2017年9月1日离职注销。此后入职瑞信方正证券,现在中泰证券任保荐代表人。

东辰控股公司债尽调存问题 财通证券原保代收警示函
  

  以下为警示函原文: 

  关于对韩卫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韩卫国: 

  经查,公司债券“16东辰01”的尽职调查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有关“独立性、关联情况”的尽职调查底稿未专门归集相关调查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独立判断,且个别财务数据分析未在尽职调查底稿中留痕。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2015)》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要求,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 

  你作为公司债券“16东辰01”尽职调查项目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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