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报季,上市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陆续出炉。数据显示,截至3月15日记者发稿时,145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分红方案,其中多家公司推出“大手笔”现金分红。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监管推动下,现金分红已成为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主要方式。
大手笔分红频现
3月15日晚间,宁波韵升公告称,拟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9.89亿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141.21万股,即9.7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拟发放现金红利9777.02万元。当天,三友化工、航宇科技、中航高科、云海金属、萃华珠宝等公司也披露了分红方案。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发稿,已有145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分红方案。
在上述145份分红方案中,“大手笔”方案频现。3月14日晚间,万华化学发布《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公告显示,万华化学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50.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6.49亿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02.81亿元,并派发上年度现金红利40.82亿元后,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8.48亿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1.40亿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78.49亿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7.63亿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记者根据同花顺梳理发现,截至发稿,15家上市公司预计2021年每10股派现超过10元。除了万华化学,义翘神州、晶丰明源、星辉环材、华峰测控、爱美客等五家公司也预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超过20元。
从送转方案来看,目前分配方案中包含送转的公司有30家。其中,送转比例最高的是力量钻石,拟每10股送转10股,义翘神州送转比例为每10股送转9股,龙磁科技、江苏博云为每10股送转7股,迈为股份、运达股份、海晨股份、华骐环保送转比例为每10股送转6股。
近两年,现金分红成为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主要方式。同花顺数据显示,2019年,A股有2792家公司披露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现金分红有2766家,涉及送转的有382家;2020年,有3073家公司披露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现金分红有3058家,涉及送转的有401家。据了解,近年来监管层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现金分红的决策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在政策引导和监管推动下,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取得积极进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率稳定在30%以上,平均股息率在2%以上,与国际水平基本持平。
多家公司分红方案被问询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公司在披露分红方案后受到交易所问询。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博云于2021年9月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582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2022年3月1日,该公司披露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582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股,据此计算,该公司2021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1653万元。
针对这一情况,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说明2021年半年度及年度利润分配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上市后连续进行高比例分红的原因和必要性,是否存在通过现金分红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等事项。江苏博云在回复时表示,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切实履行利润分配承诺的体现,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力量钻石也在宣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后收到关注函,被要求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等。该公司随后回复称,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公司自有资金仍可覆盖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高送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通过披露利润分配预案炒作股价的情形。
有业内专家表示,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更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不过也要看到,个别上市公司存在短时间内进行偶然性的“大手笔”分红,但长期可持续性存疑,部分“大手笔”分红甚至损害到公司的基本经营能力,这种行为应当更多地受到监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