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银保监会就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尊重银行定价自主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多方监督,强化行业自律,推动银行完善服务价格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价格由银行依法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得在设置价格区间时,过度扩大区间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不得在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收取显著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意见明确,银行要建立全行统一的合作管理制度,制定合作机构名录,对具有竞争性的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了解互联网平台等合作机构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在合作协议中约定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要求、三方争议处理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要持续评估合作模式,及时终止与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机构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