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
6月1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解除质押4157万股、5113万股、1000万股、6387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02%、1.25%、0.24%、1.56%。据计算,合共解押1.67亿股。
此外,再次质押了3700万股、2255万股、5081万股公司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90%、0.55%及1.24%,质押用途为经营。据计算,合共质押1.1亿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合计18.01亿股,持股比例43.98%,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15.7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7.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52%。
根据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5,869.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2.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53%,对应融资余额约33.48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2,92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8.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02%,对应融资余额约53.16亿元。
阳光城方面表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