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清理规范

商业保理清理规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7月10日,安徽省金融监管局官方公号发布消息称,该省已全面完成商业保理清理规范工作。据介绍,安徽全省境内共有商业保理企业和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公司105家;经清理,初步认定,安徽全省“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仅19家,占比约为18.10%。

据安徽省金融监管局介绍,初步认定辖区内属于“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86家。其中,商业保理企业及分支机构36家,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47家,兼营商业保理业务其他公司3家。

对于86家“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的处理亦被同期公布。其中,17家被注销营业执照,20家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名称)方式退出市场,49家被列入市场监管异常经营名录。安徽省金融监管局认为,经过清理规范,有力规范了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省内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在2019年10月31日答记者问时,对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的规模有过披露。据悉,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部分省市出现抢注现象,商业保理企业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据排查统计,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企业1.2081万家,较2018、2019年初分别增加4222家和540家。

对辖区内商业保理公司的清理规范,事实上,是近期多省市地方金融监督部门都在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9个月前,即2019年10月31日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即“205号文”),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成立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020年6月末前完成存量商业保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并向银保监会报告。

依据205号文有关要求,按照经营风险情况、违法违规情形,将商业保理企业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三类,并稳妥有序对存量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其中,“非正常经营类”主要指的便是“失联”和“空壳”等经营异常的企业。

对于拒绝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非正常经营类”企业,205号文规定,由地方金融监管局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将其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整改验收不合格或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则将由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法处罚或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而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深圳、福建、大连、天津、陕西、湖北、湖南、吉林、青岛、辽宁等省市启动商业保理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对辖区内“非正常经营”企业进行了公示。例如,3月5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曾“一口气”披露了排查中处于疑似“失联”状态的5238家商业保理公司;也有部分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正式“落地”的直辖市,开始对违规的商业保理公司“开罚单”。例如,4月15日,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向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经营信息等情况”,天津金融监管局对天津皕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出了20万元的罚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徐超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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