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全国CPI和PPI数据开启“五年基期轮换”

2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以2020年为基期的全国CPI和PPI数据,这是基期轮换后的首次数据发布。据了解,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我国CPI、PPI和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21年开始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价格指数。开展基期轮换,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情况下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商品和服务的交易结构的新变化,进一步提高价格指数的代表性,更加准确监测和反映市场供需关系的实际变动,需要对价格指数开展基期轮换,这是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也是价格统计调查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表示,CPI是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相对数。由于居民消费的类别和品种成千上万,为观察其总体价格变动情况,通常选取一组消费量较大、最能代表多数人日常消费行为的商品和服务,用它们的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居民日常消费结构,来综合代表全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化情况。选出的这一组商品和服务,被形象地称为“一篮子”商品和服务。为保证价格指数的连续性和可比性,通常在一定时期内把“一篮子”商品和服务固定,俗称“固定篮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消费结构也在相应发生变化,CPI调查的“固定篮子”需要及时调整,否则就会失去代表性,无法反映居民最新的消费结构情况。基期轮换正是对“固定篮子”进行调整,使“篮子”里的商品和服务更具代表性,使其组合更接近居民消费结构,据此计算的CPI能更准确反映物价的实际变动。我国CPI将逢“5”和“0”的年份作为基期,在基期年选取“一篮子”商品和服务,五年保持不变,以兼顾指数的连续可比与消费结构变动的及时反映。2021年—2025年,国家统计局将编制和发布以2020年为基期的CPI。

据了解,价格指数的基期轮换既包括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和调查点的调整,也包括分类权数的调整。以本次CPI基期轮换为例,在调查分类方面,我国参考联合国制定的《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COICOP)》与我国的《居民消费支出分类》,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了调查分类目录。调整后的调查分类目录大类保持不变,仍为8个大类,基本分类从262个增加至268个,在对部分消费项目删减、合并的基础上,增加了外卖、母婴护理服务、新能源小汽车、可穿戴智能设备、网约车费用等新兴商品和服务。在调查点方面,我们根据最新的调查分类目录,结合市场销售实际情况,重新抽选了调查网点。在分类权数方面,我们从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中获取到最新的居民消费支出数据,结合2020年开展的权数专项调查结果和相关行政记录,并参照当前国际做法,剔除了非洲猪瘟、新冠疫情等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异常影响,对各分类权数进行了重新测算,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居民消费结构。与上轮基期(2016年—2020年)相比,新基期的权数总体变动不大。其中,食品烟酒、衣着、教育文化娱乐、其他用品及服务权数约比上轮分别下降了1.2、1.7、0.5和0.4个百分点,居住、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权数约比上轮分别上升了2.1、0.9和0.9个百分点,生活用品及服务权数变动不大。

基期轮换后,调查分类目录、代表规格品、调查点和权数的变动均会对价格指数涨跌幅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些因素的影响幅度和方向各不相同,综合起来对总指数的影响相对较小。经测算,本次基期轮换对CPI和PPI各月同比指数的影响平均约为0.03和0.05个百分点。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CPI调查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大数据中不仅包含了大量线下交易记录,也包含了不少线上交易信息,能够丰富价格数据来源,提高数据代表性,是未来价格统计的重要拓展方向。在新基期,CPI调查将以真实准确为原则,稳步推进大数据的应用。一是进一步提高网络交易数据占比;二是逐步拓展商场、超市扫描数据的应用范围;三是探索在部分类别使用行政记录或企业电子经营记录的路径和方法;四是积极推动信息化配套建设。

需要说明的是,CPI只是衡量价格水平变动的指标之一,它反映的主要是居民消费领域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包括生产、投资等领域价格,也不能代表全社会的价格总水平。开展宏观经济分析时,应根据需要全面关注多项指标,综合判断使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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