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
记者从大庆市人社局了解到
我市以工代训补贴申领
正式开始啦
受疫情影响
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
导致整体或部分停工停业的企业
可申请该项补贴
其中包括各类企业
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据记者了解,中省直单位申请以工代训由大庆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其他企业由所属地人社部门负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补贴:
(一)按照《2020年大庆市暂时经营困难企业认定标准》(庆人社规20201号)文件认定的“暂时经营困难企业”。如果认定日期早于2020年5月9日,企业书面承诺自2020年5月9日起仍处于认定时状态或比认定时状态更差的,自2020年5月9日至提交书面承诺日期期间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如果认定日期晚于2020年5月9日,自2020年5月9日至认定日期期间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二)受疫情影响,自2020年5月9日起,仍然不能复工或不能完全复工的企业,重点是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三)自2020年5月9日起,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当月纳税额较2019年同比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较2019年同比下降50%及以上,或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同比下降50%及以上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市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拟定我市以工代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申领补贴的企业,需要提供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停工停业企业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或能证明发放工资的其他材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企业不用提供发票;
▷以工代训补贴与岗前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该政策受理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
可拨打市人社局申领咨询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科:6100136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6363330
来源:微大庆
编辑:闵媛媛
监制:袁春林
中共大庆市委网信办官微
【来源:网信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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