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待评估后将在全市场稳妥推进注册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月26日表示,注册制采取试点先行的原则,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已经分步实行了注册制,证监会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评估,待评估后将在全市场稳妥推进注册制。
证监会回应科创板T+0交易制度提案:深入研究论证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
证监会答复《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科创板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推出T+0交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属于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调整,涉及主体多,市场影响大,对中介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有较高要求,市场各方意见分歧较大,需要进一步开展政策研究和制度准备,逐步形成市场共识。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深入研究论证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实施路径等问题。
沪深交易所发布新三板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
沪深交易所2月26日消息,分别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沪深交易所明确,根据《转板上市指导意见》规定,明确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所持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限售期满后6个月内减持的,不得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核心技术人员、未盈利企业的限售及减持安排与首发上市公司保持一致。
证监会:将继续推进扩大科创板融券券源 进一步完善场内多空平衡机制
证监会2月26日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2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转融券机制、扩大券源供应,证监会表示,2019年4月30日,证监会指导上交所、中证金融、中国结算联合发布《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54号),对融券业务机制进行优化,引入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机制,扩大出借券源,提高证券融通效率。其中,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有利于科创板多空平衡机制的完善。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扩大融券券源,进一步完善场内多空平衡机制。
沪深交易所就IPO信披质量检查情况答问: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上交所表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充分发挥现场检查、现场督导与审核问询的监管联动机制,严把上市“入口关”。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证监会:将对注册制实施情况适时进行总结评估 优化各项制度规则
证监会回复《关于因全球疫情特殊状况紧急修订注册制上市条件并作为快速重启和恢复民营经济发展暂行措施的提案》:证监会将对注册制实施情况适时进行总结评估,并高度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和民营中小企业经营的影响,积极研究在保障基本发行上市条件和上市公司品质的前提下如何优化各项制度规则,进一步提高相关板块的包容性,便利企业融资发展。
证监会:取消公司债发行信用评级 待评估后推进全市场注册制
2月26日,新闻发言人高莉在证监会例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与《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高莉介绍,《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共涉及7章49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根据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取消证券评级业务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二是鼓励优质机构开展证券评级业务;第三,在相关规章取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强制评级、降低第三方评级依赖的基础上,完善证券评级业务规则,规范评级的职业行为。
上交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科创板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现场检查情况答记者问
上交所表示,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证监会回应推动成立雄安国际大宗商品交易所
证监会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66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关于有关推动成立中国(雄安)国际大宗商品交易所的建议,证监会表示: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审慎研究批设新的现货交易场所,推动现有现货交易场所撤并整合,严控现货交易场所数量,完善监管制度,保障交易者合法权益,避免脱实向虚和重复建设。此外,河北省内已有多家现货交易场所,建议尽量依托现有现货交易场所开展交易。
科技部:将在人工智能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科技部部长王志刚等介绍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支撑新发展格局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科技部表示,未来在“十四五”时期将围绕推动产业链高端化,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前沿技术部署,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育种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
证监会:研究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工作
证监会答复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05号提案《关于放开区域性股权市场证券品种的提案》:目前,我会正在研究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工作,综合考虑各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情况、业务能力、运行安全规范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地方监管能力等因素,研究适当丰富区域性股权市场相关证券品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条件成熟,将报国务院同意后进行试点和推广。
证监会:今年以来IPO保持常态化发行 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IPO申报企业情况答记者问表示,今年以来,IPO保持了常态化发行,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松。截止2月19日,证监会共核准或同意注册66家企业IPO,数量与去年同比有较大增长,环比则变化不大。
证监会: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审核注册平均周期已经大幅缩减到5个多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IPO申报企业情况答记者问表示,当前IPO申报企业排队现象与历史上的“堰塞湖”问题有区别。当时市场关注焦点主要在于,IPO没有实现常态化,停停开开,预期也不明朗,一些企业从首次提交申请到获得核准用时需要2到3年。近年来,证监会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特别是注册制改革后,证监会着力提高审核透明度和效率,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审核注册平均周期已经大幅缩减到5个多月。
证监会核发3家公司IPO批文 本周13家公司获批文
2月26日晚间,证监会核发了3家公司的IPO(首次公开发行)批文,至此本周总共有13家公司拿到了IPO批文。此次拿到批文的3家公司分别是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改委:引导社会资本盘活国有存量资产 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建设
发改委2月26日发布通知,印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管理办法》。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良性循环,为促进国内大循环发挥积极作用。支持的重点领域。重点支持盘活存量难度大、对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示范性强的交通、市政、环保、水利、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以及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中国结算:1月新增投资者209.43万同比增长161.57%
1月新增投资者209.43万,同比增长161.57%,期末投资者数17986.92万,同比增长12.03%。
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月26日表示,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高莉表示,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有:一是落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制,明确发行条件、注册程序等。二是涉及证券法的适应性修订,包括募集资金用途、公开承诺披露义务、信息渠道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等。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发行人、实控人、中介机构等责任,增加限制结构性发债的条款。四是根据监管做了其他修订。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调整国际铜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
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征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月26日表示,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征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高莉介绍,本次修改的管理办法共涉及七章49条:一是根据证券法规定,取消行政许可到备案管理;二是鼓励优质机构开展评级业务;三是取消强制评级,完善证券评级业务规则,规范评级执业行为;四是增加独立性要求并专章规定;五是明确信披要求并专章规定;六是强化自律组织的管理职能;七是明确禁止性规定;八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