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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五年年报虚假记载 ST金正被证监会罚款百万,还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由 许爱花 发布于 财经

A股上市公司ST金正(002470)被立案调查结果终于水落石出。近日,该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金正及8名相关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决定对3名高管采取3-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措施。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历经一年多的调查,ST金正信披违规一案已经有了明确的结果,行政处罚的落地意味着股民索赔诉讼窗口的开启,我们将代理投资者陆续向法院提交索赔诉讼材料。”

涉信披违规收证监会百万罚单

2022年1月19日晚间,ST金正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如下违法事实:(一)公司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披露的《2015 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ST金正在《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中应如实披露其与诺贝丰、富朗、诺泰尔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但ST金正未按规定予以披露。(三)公司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上述处罚内容及判决认定,于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买入ST金正,并在2020年6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126.com,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ST金正表示,因:(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3)2021年11月24日-25日通过查询开户银行账户信息并与开户银行联系确认,公司名下的5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故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时,根据公司2014 年年报,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49,617,477.33元,经公司与审计机构测算,2015年至2018年度公司追溯调整后净利润为正值,2019年至2020年度公司追溯调整后净利润为负值,2015 年至 2020 年公司追溯调整后期末净资产为正。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尚不构成连续4年净利润为负和连续3年期末净资产为负从而触及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股民诉讼窗口已经开启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目前ST金正已经收到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股民索赔诉讼窗口正式开启,投资者索赔材料法院将受理并依法审理。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受损股民及时通过股民索赔宝网站或公众号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