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修改规定 支持券商充实资本

  中新社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29日表示,为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允许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二是为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债券品种预留空间。

  三是统一法规适用。将规定中机构投资者定义统一至《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将次级债券销售相关要求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四是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作为上位法依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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