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母公司铁牛集团申请破产重整 供应商称或将“加快拿到债权”

财联社(北京,记者 徐昊)讯,9月1日晚间,*ST众泰(000980.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已受理铁牛集团的重整申请。

自去年以来,众泰汽车因账款问题已引发多家上游企业债务纠纷。作为众泰汽车的重要债权人之一,比克电池相关负责人对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铁牛集团的破产重整,暂时不影响我们对众泰的债权,即便母公司铁牛的担保受影响,我们也可以申请到一定比例的受偿。另外我们对于众泰已经有保全措施的财产,依然可以继续申请债权得以最后偿还。”

或加速比克电池拿到债权

公告显示,永康市法院认定,因铁牛集团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账面资产小于负债,应认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是铁牛集团资产多元化且具核心价值。通过预重整阶段工作,铁牛集团也已具备一定的重整基础。综上,铁牛集团具备破产原因,同时具有重整价值,且有可能通过重整使企业恢复经营,故铁牛集团的重整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因此,永康市法院裁定受理铁牛集团的重整申请。

控股股东进入破产重整阶段,众泰汽车自身也深陷债务危机。据*ST众泰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ST众泰仍有应付账款金额45.79亿元;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金额高达7.23亿元。对此,*ST众泰称,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主要是资金紧张。

据悉,早在去年11月,众泰汽车就曾因拖欠比克电池货款及违约金高达6亿元而被后者告上法庭。“一审还没出结果,预计年内能有结果。”比克电池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破产重整会加快我们最终拿到债权。”

在此之前,该负责人曾向记者透露透露,之所以判决结果迟迟未到,是因为“这样大金额的案件应该在杭州中院审理,结果却归到永康县基层法院,在转卷的过程中造成了时间拖延”。

2019年11月比克电池发布的公告显示,为了实现债权,比克还对众泰汽车(即*ST众泰)的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提起了代位权诉讼。永康市人民法院于当年11月6日对铁牛集团持有的众泰汽车6410万股进行了查封。

“比克电池对众泰的债权有铁牛集团提供担保,铁牛集团作为担保人被连带被起诉,破产重整并不会影响到诉讼。破产还债程序提起后,会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诉讼。”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解释道,“铁牛集团破产重整可能会使其加快速度,但未必一定实现。”。

破产重整将对业绩补偿造成影响

对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对众泰汽车的影响,上述公告做出了三点解释:其一,公司尚未知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其二,铁牛集团破产后续处置有可能会引起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其三,公司与铁牛集团为不同主体。铁牛集团进入破产程序暂时不会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注意的是,铁牛集团曾承诺,如果众泰汽车2016-2019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低于12.1亿元、14.1亿元、16.1亿元、16.1亿元,铁牛集团将做出业绩承诺补偿。最终,众泰汽车并未完成上述业绩。按照双方此前签署的补偿协议约定,铁牛集团应向众泰汽车补偿股份约4.68亿股,但由于铁牛集团所持众泰汽车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质押,所以业绩承诺补偿迟迟无法完成。

公告显示,铁牛集团共持有众泰汽车7.86亿股,占众泰汽车总股本的38.78%,其中6.48亿股被质押,占其铁牛集团持股总数的82.40%;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为7.86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

今年3月,铁牛集团曾给出业绩补偿解决方案,必要时将通过出售地块收储和房产收益来完成补偿;今年5月,铁牛集团拟以注销股票或偿还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现金来源于企业的资产盘活与处置,其称,将全力以赴解决业绩补偿对赌问题,但仍存在近期内不能履行的若干项风险。

“铁牛集团破产重整势必会影响到对众泰汽车的业绩补偿。”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认为,“从公告中可以看到,铁牛集团具有重整价值,在重整计划实施时会考虑到业绩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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