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场注册制改革路径渐清晰
主持人于南:继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迎来了第一批IPO企业。这意味着,在充分总结评估科创板以及创业板改革的基础上,全市场的注册制改革将适时启动。如何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发挥到最大?需要监管部门始终将提升审核工作规范性和透明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增强市场各方改革获得感。
本报记者 吴晓璐
8月24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一个龙头和抓手。从科创板改革开始,证监会总体考虑大体三步走。第一步是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第二步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第三步是全市场的注册制改革,“当然,我们需要在充分总结评估科创板以及创业板改革的基础上加以完善,适时地完善推出。”
市场人士认为,目前全市场注册制改革路径渐渐清晰: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发行审核、发行定价和交易制度等已经比较成熟,可以“复制”。但是,另外一些制度还需要经过市场更充分的检验,如退市制度、股权激励制度、减持制度、再融资制度等。
发行、交易等制度较为成熟
“从目前来看,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发行审核和发行定价制度是比较成熟的,可以直接复制。”华泰联合证券执委张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是一个增量板块,初步积累了发行审核和发行定价的经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增量加存量的改革,比较难的地方就在于存量市场的发行、审核如何接轨。创业板改革后,存量和增量市场的发行审核和发行定价都已经比较成熟了。
“另外,交易制度也比较成熟。其中最重要的是涨跌停板变成20%,包括发行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停限制等,这些都可以在未来直接推广至主板和中小板。”张雷表示。
李超表示,创业板改革在总结、借鉴科创板的成功经验和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的实践,做了一些探索和创新,如包容性进一步增强;审核注册有序推进,对信息披露的核心要求进一步落实,使得审核和注册制环节的衔接更加顺畅;另外就是投资者保护的保障更加有利等。
国际新经济研究院经济行为与中国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郑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业板吸取了科创板的部分经验,也开始了新的尝试。同时,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监管层加大力度推动法治供给增加。
退市等制度尚需市场检验
“但是,还有一些制度需要等待市场的检验,如退市制度、股权激励制度、减持制度、再融资制度等。”张雷表示,注册制下的退市制度相对是比较严格也比较明确的,应该是“宽进严退”的,但是目前退市制度还没有经过“实战检验”。
“另外,股权激励制度、减持制度、再融资制度等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股权激励制度和再融资制度的效率,总体来说,目前的股权激励制度没有达到预期,再融资的效率虽然高了,但是和国外的‘闪电配售’相比,还有提升空间。”张雷如是说。
此外,在创业板注册制首批公司上市首日,部分股票波动较大,引起市场对于部分公司询价是否出现偏差,注册制下的询价制度是否需要优化的关注。
张雷认为,定价的问题比较复杂,首先,定价到底是高还是低,是需要经过长期的时间来检验的,不能以几个交易日或者一段时间的涨跌,就判定股票的定价高还是低;其次,完全的市场化也会有一个价值中枢,“其实从目前的发行定价制度来看的话,定价是充分市场化的。发行价格是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而不是监管机构来指导。一般来说,发行人对自己公司的价值是最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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