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嘻哈,处处有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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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有嘻哈,处处有嘻哈

  2017-08-17

  灰太狼的理想主义

中国有嘻哈,处处有嘻哈

  文 / 灰太狼 图 / From 昵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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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嘻哈的最高境界就是嘻哈的理所当然」

  最近有一个《中国有嘻哈》的节目,虽然我个人对音乐类的节目比对学习都感兴趣,但不得不说,嘻哈离我还是太遥远,比京剧都远。

  毫无疑问,这个时代是充满「嘻哈」的。

  很多时候人们都说,任何事情,『认真』你就输了,每次我听到这样的论调,我简直就。。。

  就想说,你说的对啊!

  这不最近在国内「嘻哈」榜上又展开了速度与激情的大角逐,各种「嘻哈」事件争相上榜。

  【一】

  前几天,潮流与时尚的创业圈也出现了一件「嘻哈」的事情。

  8.14日「猿辅导」被指暗藏大量色情信息。

  对此,当日「猿辅导」变召开开发布会宣称,已掌握足够证据证实此事系竞品公司「作业帮」蓄意抹黑。

  从「猿辅导」提供的证据来看,网友包括我个人甚至于行业内部技术人员,都认为接近「实锤」。「猿辅导」通过手机设备号挖出发布色情信息的用户IP地址与「作业帮」办公区域的IP地址相吻合,甚至媒体发布的视频报道中的投诉人也被确认为「作业帮」的员工。

  至此,身为这个时代浪潮的互联网公司的『嘻哈』境界简直不要提到一个更新的高度哦,不再仅仅是互发黑稿这种农耕手段,而是发展到铺线、埋雷、包装、水军扩散,四位一体的新型打法。从这次猿辅导暗藏大量色情信息,我就觉得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策划的恶意抹黑对手的龌龊行为。

  谁能够想象,风光无限的公司,竟然如此「嘻哈」,你能够想象吗?

  顺便说一下,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这次作业帮」的背后利益金主就是百度,然后魏则西事件,刘超PPT等各种嘻哈事件,言犹在耳,如此嘻哈,竟在一些没有一点点思考能力的网民心中,当神膜拜,着实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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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人更为大跌眼镜的是涉黄风波还没过,作业帮获得的融资就创了同类教育app创业类的新高,这事绝对『嘻哈』。

  【二】

  另一件嘻哈事,说的是南京南站有一小子当众猥亵小女孩,其间父母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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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事件有新进展了,这小女孩是这家的养女,施恶的小子也已被刑拘。

  变态小子旁若无人的嚣张态度,足以说明猥亵小女孩的行径已是习以为常,父母不加干涉,说明猥亵动作不过家常便饭。

  目前网友的视角落到「领养制度」上。说起来挺沉重,民间有大量未符合法律规定的「领养现象」,即使符合规定了,也难做到有效的跟踪监管。

  尽管很无力,但有两点是可以呼吁的:

  遇到猥亵现象及时取证、举报;

  加强未成年人性教育。

  这样的「嘻哈」事件,我们是该嘻哈呢,还是。。。

  【三】

  我们这个时代,无疑是大众创业的时代。

  个人及小团体创业项目,自媒体,比比皆是,如果哪天你在餐厅里没大声说自己创过业,你都不好意思出门。

  如果你聊天的时候,没谈起过B2B / B2C / C2C / O2O / LBS / SEO / EDM / CPA / CPS / CPC / CPM / PHP / B2B / B2C / C2B / C2C / B2F / O2O / B2M / M2C / ABC / BAB / P2C / P2P / B2S,你都不好意思说你活在这个时代。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知识付费』,无疑是今年的风口,就连很多自己还是学生的人都在谈「几百万」的什么薪资,你要是不懂的什么「流量」、「渠道」、「营销」、「套路」、「社群」,你就别好意思说你是什么媒体相关工作。

  如果你做过媒体相关的东西,或者平常有看新闻的习惯,一定看到过以下『嘻哈』的东西:

  你看完感觉如何,是这些人膨胀了,还是看消息的人太好忽悠了?

  真厉害啊,7天从打杂一两千的月薪,到一万五吧,一般的公司安排住处体检都要将近一周呢吧,7天时间你过实习期了吗?

  23岁3个月搞定10个亿啊,5分钟骗了薛蛮子上千万,5分钟,手机不好的话,『王者荣耀』都还没进入游戏呢吧?薛蛮子老人家好歹也是大V,天使投资人,是这些人厉害,还是薛蛮子太好忽悠,去年薛蛮子还骗数百名绝色美女,同床共枕,按理说这智商应该还挺高啊!

  起个标题就10万+阅读了?作者你除过教材,所读的课外书超过10本没?

  真可谓中国有嘻哈,处处有嘻哈,荒诞至死,嘻嘻哈哈。

  那我也试着按照这种思路写几个让你感觉一下如何:

  《公厕偶遇,薛蛮子在人群中看了小伙一眼,小伙说,你瞅啥,薛蛮子甩出一个亿,说瞅你咋的,我就投你了,怎样?》

  《小伙在公厕一泡尿的功夫就搞定了薛蛮子,使其投资一个亿》

  《还没有毕业的他,是如何利用课余十分钟赚到一个亿的?》

  现实世界中嘻哈大比拼,远远没有结束,这里的人们就像『王者荣耀』里的英雄,技能跌出,手法风骚,目的不知道是嘻哈了别人,还是嘻哈了自己。

  这是一个难以说清什么是“嘻哈”的时代任何一个普通的事物都有可能被贴上“嘻哈”的标签,而那些最嘻哈的乐观的有追求的年轻人反而常常有意无意地回避着“嘻哈”的称呼。

  “嘻哈”的概念在悄然发生变化,它不是越来越被大众欣赏和接受,而是越来越成为一个供大众调侃的流行词。

  最不“嘻哈”的人,正在疯狂地消费这个词。

  然而任何时代,真正的『嘻哈』青年必然是人群中的少数。

  那些浪漫而坚决的人们,他们坚信美就是力量,乐观就是力量,他们终生带着乐观的态度和对艺术的执着追求着令人愉悦的美感,无论是美的事物还是美的人生。

  在任何一个时代,『嘻哈』青年总是最可爱也最懂得爱的一群人,只有他们永远在试图打败时间,如果这个世界没有这群人,难以想象,那会是多么单调、无趣和黯淡。

  片头loser,这首歌,我很喜欢,我常常说的是,一个人没有成功并不算是loser,如果你带着『嘻哈』的心态,乐观的面对世界的不公和恶,那么你就时成功者,只有你心态是荒诞至死,嘻嘻哈哈,那才是我眼中的真正的loser,与诸位有幸看到的这篇文章的人共勉。

  记于加班后凌晨3点,晚安。

  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


  两封针锋相对的公开信,使一场在学界酝酿多时的、关于中国拟建“12米口径光学红外望远镜”(LOT)的争议大白天下。两封公开信,一封来自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天文系主任陈建生,一封来自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成员苏定强和崔向群。争论围绕大望远镜的光学系统展开,前者支持国际上最“成熟”的“三镜系统”,后者主张“创新”的“四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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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天文系主任陈建生

  值得注意的是,两封公开信同时提及了一个中科院天文大科学中心组织的、由国际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该评委会曾在2017年4月就大望远镜的建设方案进行评估论证,并向中科院提交了建议报告。

  报告就整体光学设计指出,“总之,要满足国家与望远镜科学委员会提出的极限星等、视场范围、操作灵活性和总造价等要求,四镜‘SYZ光学系统’均不如RC或AG标准三镜系统。因此,我们不再进一步考虑SYZ光学系统。”

  然而,两封院士公开信对这个评估小组和其论证结果的看法截然不同。陈建生写道:“由于建造12米望远镜是一项极其艰难的工程,而我们又缺乏经验,我们必须采取开放的态度,与国际同行专家讨论,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因此需要组织国际专家顾问小组,事实证明这些专家对我们的帮助是真诚的,但崔向群认为这些专家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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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崔向群

  苏定强和崔向群则在信中写道:“4月20日的国际评审,实际上是个别人操作,这个人就是在极力要将12米望远镜改为三镜系统的人。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商量和不商量都没有大的区别,告诉前期工作组国际评审时,评审方案、评审专家,评审组长,他早就定下来了,提意见也没有用。更不用那位说评审组长是明显根据授意做,调查也是走过场,根本不听另一方面的意见。评审专家大多不是望远镜光学专家,他们中较多的人估计是不能完全听懂我们在讲的内容。”

  为此,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联系了国际评审组组长、丹麦天文学家约翰内斯·安德森(Johannes Andersen)。8月14日,刚从挪威休假归来的安德森第一时间与澎湃新闻进行了邮件沟通。安德森通过机器翻译的结果,大致了解苏、崔两位院士公开信的要点,结合他个人所了解的背景信息,还原了一些关键的细节,并对信中的部分说法作出了直白的驳斥。

  “一个20亿人民币的错误难以迅速修正”

  作为背景说明,安德森首先向澎湃新闻简短介绍了他个人的学术履历和组织此次国际评审的情况。在措辞中,安德森坚定地强调国际评审的公正性,和他个人的尽职工作,并流露出被质疑的失望和愤慨之意。

  安德森自我介绍道:“我是一名哥本哈根大学的退休天文学家(现年74岁),在天文观测(发表了超过400篇文章,被引用超过13000次)和仪器建造方面都有所参与。1986年以来,我13次拜访中国,曾协助建成LAMOST探测器。在甚大望远镜项目(VLT)期间,我当过欧洲南方天文台科学和技术委员会3年的主席。最后,我主管北欧光学望远镜(NOT)长达11年。我的夫人兼同事比吉塔·努德斯特伦(Birgitta Nordström)博士,有相似的科学背景和对中国的了解,也积累了大量的国际评审经验。这次,我们访问了项目所有提案方,包括崔博士(她还参加了2013年我们在丽江办的70岁生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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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评审组组长、丹麦天文学家约翰内斯·安德森(Johannes Andersen)

  安德森强调了评审组的独立和客观性:“选择独立评审组成员的标准,是他们在现代大型望远镜的各个领域(包括光学系统,也包括了影响观测图像质量的许多其他方面)上的科技声望。此外,他们与这个项目或任何竞争性项目都没有关联(尤其是经费上的关联)。基于各个项目组所提交的报告、45分钟展示、1小时的讨论,我们对方案的科学性、技术性、操作性进行了评审。我们没有收到中科院天文大科学中心的任何授意或限制(否则,我们当时就会请辞!),也没有索要任何酬劳。我们的报告由我自己起草,一次次修改,直到文本和结论被所有成员一致认可。我希望这份报告,如我们一直敦促的,能尽快公开。”

  安德森指出,“现在主要的迷惑点是:南京天光所的设计理论上会产生完美的图像,然而受到其他因素影响,这实际上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现代望远镜成像很复杂,不仅仅是几个镜子的问题。”

  总体上,安德森认为,如果中国的十二米望远镜没有采用有竞争力的光学系统,那它就会像LAMOST(郭守敬望远镜)一样,一开始就落后了。“科学进展不等人,而一个20亿人民币的错误难以迅速修正。”

  “这完全是在颠倒黑白”

  针对苏、崔两位院士公开信中对国际评审组的评价,安德森写道:“我很遗憾地说,这完全是在颠倒黑白。明白地说,我们没有得到薛随建博士的授意(编者注:苏、崔并未明指授意来自中科院国家天文台副台长薛随建)。评审组成员名单在报告里列出来了,崔博士都认识(其中2名是她80年代在欧洲南方天文台工作时的同事)。她为什么说出颠倒事实的话,这需要她自己解释。”

  苏定强和崔向群在公开信中就四镜系统和三镜系统的优劣作出了总结性的陈述。他们写道:“任何一位望远镜光学专家都很清楚:这架12米望远镜在技术难度上无论用4镜系统还是3镜系统都是一样的风险和难度。……

  我们不仅研究和提出了4镜系统的方案,还深入研究了包括R-C系统的各种三镜系统的方案以及5镜系统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比较,结论是中国的望远镜不能复制美国30年前设计的10米望远镜(R-C三镜系统),而应该坚持能很好地结合和应用当代新技术,又没有额外的技术风险的4镜系统方案。……

  我们作为对R-C系统理解最深刻的人,我们也认为R-C系统统治望远镜光学系统的时代应该过去了。”

  安德森直白地驳斥道:“这是无稽之谈。她不敢在国际会议上这么讲。首先,R-C系统已有百年历史,而非30年。其次,双镜R-C系统是个可选的方案,而非四镜(其实是五镜,南京天光所设计的45度的第四面镜子无法自适应)。第三,现在大家还在造10米级的R-C望远镜。第四,10米凯克望远镜(我想她指的是这个 编者注:美国1980年代在夏威夷建造的望远镜)用了R-C光学系统(双镜!),不是用不具竞争力的光学系统建造12米望远镜的科学理由。那纯粹是政治,不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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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夏威夷的10米凯克双镜

  尽管安德森在邮件中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同所有国际评审组成员一样,在评审之前从未参与过这个项目,也无意继续参与,但澎湃新闻通过一些天文界人士了解到,安德森对项目的发展感到担忧。

  一位国家天文台研究人员曾与安德森在近期的学术会议上进行过交流。安德森认为,“已经不当的选择”给下一代中国天文学家们带来灾难性影响,他们将失去未来在天文物理领域同世界齐驱并肩的机会。

  安德森最后在邮件中写道:“我完全能理解中科院想等事实都摆到台面上再做决定。但现在是时候结束讨论,做出决定了。承担长远的后果是他们的责任,不是我的,也不是国际评审组的。”

  报告显示,安德森领衔的国际评审组还包括8名成员,分别是欧洲南方天文台工程师伯纳德·德拉布尔(Bernard Delabre)和洛塔尔·努特(Lothar Noethe)、澳大利亚天文台工程师彼得·吉林厄姆(Peter Gillingham)、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保罗·席格森(Paul Hickson)、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斯图尔德天文台教授约翰·希尔(John Hill)、日本国家天文台研究员成相恭二、德国波茨坦莱布尼斯天体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杰斯伯·斯多姆(Jesper Storm)、加法夏望远镜研究员Kei Szeto。

  中国大口径光学望远镜尚未立项

  12米口径光学红外望远镜是“十三五”时期优先布局的10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目前,中国最大口径的通用光学望远镜还停留在2米级,远远不能与国际上一批一流的8-10米级通用光学望远镜相比。这已严重掣肘中国的天文研究。要知道,美国早在1917年就建成了2.54米口径的胡克望远镜。

  “三镜系统”主要设计者、项目提案方华中科技大学的马冬林称,2017年6月30日,国家天文台在参考华中科技大学三镜系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撰写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型光学红外望远镜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中科院,拟通过中科院上交国家发改委。

  2017年7月10日,“迫于南京天光所崔向群院士和苏定强院士的压力”,中科院在内部重新组织评审小组针对LOT望远镜概念设计方案进行了新一轮评估。最终的评审结果是11票支持、3票反对、7票弃权,推荐四镜方案为LOT项目建设的参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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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守敬望远镜(LAMOST)

  8月4日,陈建生率先通过公开信,批评崔向群未经实践的4镜系统“为创新而创新”、“国外搞3镜系统,我就要搞4镜系统”,强调要尽可能采用国际上最成熟的技术,“国际上已建成的超过10台10米级望远镜,无一不是采用3镜系统”。此外,作为天文学家的陈建生批评搞技术的崔向群和苏定强是将自己技术上的“创新”强加给天文学家,是“技术绑架科学”。

  陈建生也评价崔向群负责建造的郭守敬望远镜(LAMOST)“并不是很成功的望远镜,但媒体的夸大宣传,使她自认为她是国际上的大权威。”

  8月6日,苏定强和崔向强同样以公开信的方式“自卫反击”。他们强调“没有特别不成熟的技术”,反问陈建生“为什么这么没有自信?这样不顾一切地反对中国自己的东西?”

  苏定强和崔向群在信中多次指出陈建生“知识缺乏”、“小看天文仪器专家”、“特长是打击别人”,批评国家天文台副台长薛随建“崇洋媚外”。他们总结道:“中国的望远镜不能复制美国30年前设计的10米望远镜(R-C三镜系统)”。

  争议很可能造成望远镜的“难产”。据《知识分子》报道,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曾回复陈建生:“目前的情况是:1、时间很紧,国家要求‘十三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今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2018年底之前必须开工建设;不能按时开工的话项目将会被调整,并且会影响今后其他天文项目的立项。2、存在争议的项目发改委不予受理,我们需要尽快内部达成一致意见。”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登高”:支持三镜方案,不能为了个人和小团队的利益影响中国下代天文学的方向

  网友“西陵侠”:不懂望远镜。但科学技术方面只能讲道理、讲原理,不能搞人身攻击,否则我们怀疑动机。

  网友“柳随风”:这篇文章是有倾向,还是把评估报告公开比较好。

  网友“真我平常”:这么重要的项目,有争论应该先争论,等学术界意见一致了再实施。不能为了实施项目或者为了把资金用掉仓促上马

  网友“陌葉LIN”:谁拿到话语权,谁就是下一波的天文头子………

  网友“陈友谅”:科学争论是一种积极的现象,不是本专业的没有资格发表意见。小编这种有偏向性的文章也不可取,难道你懂技术?更不应该把人品掺杂进去,很低级

  网友“革命哥”:解决争端问题的办法其实很简单,继续让他们争论下去啊,干嘛非得争分夺秒呢?

  网友“云月天山雪”:为了高价天文望远镜的建设,研究员和设计师吵起来了…

  网友“炽天使__Lucifer”:你以为自己是相面的吗?

  网友“雾锁云岩”:你们懂得天文望远镜?

  网友“登高”:此发言已被用户删除

  网友“小风201701”:到目前为止我们建的最大的是2米,现在建12米是为了填补空白,追上世界水平。在这种情况下第一目标是什么?是有和没有的区别,为何拿第一个来做实验上4镜系统?绑架道德的评论实在是有失作为院士的颜面。

  网友“gary900”:最稳妥的是做一个10米的。

  网友“雾锁云岩”:你们懂得天文望远镜?

  网友“山西省澎友”:这个好办。我们目前不是还停留在2米级吗,这太落后了。先妥妥建一个国际上技术成熟的12米三镜望远镜投入使用。四镜、五镜的慢慢论证,不急。再说了,看面相,陈建生比较靠谱:)

  网友“小风201701”:到目前为止我们建的最大的是2米,现在建12米是为了填补空白,追上世界水平。在这种情况下第一目标是什么?是有和没有的区别,为何拿第一个来做实验上4镜系统?绑架道德的评论实在是有失作为院士的颜面。

  网友“gary900”:最稳妥的是做一个10米的。

  (1970-01-01)


  参考消息网8月16日报道 外媒称,巴基斯坦总统马姆努恩·侯赛因对于报道所称印度入侵中国领土表示关切,并称巴基斯坦完全支持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

  据巴基斯坦《黎明报》网站8月14日报道,巴基斯坦总统府发表的一项书面声明称,在与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会谈时,侯赛因总统称赞了中国对于这个问题的娴熟处理,并重申巴基斯坦在西藏、新疆和南中国海问题上支持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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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巴基斯坦总统侯赛因(右)在伊斯兰堡会见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左)。 新华网 图

  侯赛因总统称,巴基斯坦还将继续与中国进行合作以消灭恐怖主义。他赞扬了中国在给阿富汗带来和平与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并希望这个问题可以尽快得到解决。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8月15日报道,在中印边界对峙持续紧张之际,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到访巴基斯坦,并将访问尼泊尔。分析人士认为,汪洋是今年6月中印在洞朗地区对峙以来首位出访南亚的中国高官,这次访问显然带有争取邻国支持的意图,同时也是在外交上对印度施压。

  据新华社报道,巴基斯坦总理阿巴西8月13日在伊斯兰堡会见汪洋,双方就推动中巴务实合作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汪洋说,中巴是“铁杆朋友”和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始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双边贸易持续增长,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进展顺利,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取得可喜进展,两国人文领域交流合作卓有成效。

  阿巴西表示,巴中是兄弟,两国关系历久弥坚。巴方将与中方共同努力,继续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

  印度方面认为,中巴经济走廊靠近印巴争议地区,其建设将损害印度的主权和利益。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8月15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说,在结束对巴基斯坦的访问后,汪洋将于8月14日晚抵达尼泊尔加德满都。他将会见尼泊尔总统和总理,并且与尼泊尔副总理举行会谈。

  华春莹强调,中国希望并相信这次访问能够深化两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

  报道称,印度怀疑中国试图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削弱印度在南亚和印度洋的影响力。今年5月,印度政府拒绝派代表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目前中印双方还在洞朗地区陷入不战不和的对峙僵局。

  报道称,中国军队近期加强了在西藏等高原地区的演练。据报道,第76集团军某旅日前在祁连山腹地,展开一场高原山地条件下的进攻战斗演练。

  (原题为:《外媒关注汪洋出访南亚:巴基斯坦总统称完全支持中国》)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中国澎友”:巴基斯坦特给面子阿。

  (1970-01-01)


  酒后驾车几种情形的分析处理

  案情简介

  【案例一】李某,党员,某市工商局副局长。2017年4月9日晚,李某酒后驾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7月5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案例二】杨某,党员,某市热电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11日,杨某酒后驾车前往某酒店旁边道路寻找代驾司机,途中获悉其已在酒店门口等候,遂驾车返回,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代驾司机证实,当时杨某确已叫代驾服务并电话寻找中。7月7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为杨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杨某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三】吴某,党员,某县教育局副局长。2017年5月30日端午节晚上,吴某与家人聚餐后,驾车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5mg/100ml,未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吴某罚款15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拟处理意见

中国有嘻哈,处处有嘻哈

  笔者认为,党员酒后驾车行为,应当根据情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上述案例中,行为人酒后驾车情节不同、性质不同,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的规定具体分析。

  评析意见

  本案的焦点在于酒后驾车是否应一律开除党籍,以及如何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进行统计。

  案例一中李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纳入第四种形态指标

  案例一中李某醉酒驾驶,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罚金1000元。《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同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根据《指标体系》规定,第四种形态指标共两项。包括: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情形。李某被判处刑罚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应纳入第四种形态指标。

  根据案例二中杨某行为,党组织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纳入第三种形态指标

  案例二中杨某醉酒驾驶,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但因情节轻微,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根据该规定,应给予杨某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同时,杨某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其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

  根据《指标体系》规定,第三种形态指标共12项。包括: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3项党纪重处分,行政撤职、行政开除等2项政纪重处分,降职、取消退休待遇、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组织除名(劝退)、其他重大职务调整类措施等7项组织措施。杨某因犯罪情节轻微,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纪检机关对受到上述处理的党员并非一律开除党籍,其整体处罚程度比《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要轻,因此,杨某的违纪情形应纳入第三种形态指标。

  案例三中的吴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纳入第二种形态指标

  案例三中吴某酒后驾驶,虽未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但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管部门也因此给予其罚款15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之规定,吴某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其行为与一名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吴某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指标体系》规定,第二种形态指标共21项。包括: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2项党纪轻处分,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4项政纪轻处分,以及取消荣誉称号、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终止(罢免、撤销、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罢免)当选资格、终止党代表资格、停职(停职检查)、调整(调离)职务(岗位)、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安排提前退休、降低退休待遇、其他组织调整类措施等15项组织措施。本案中,吴某违纪情节轻微,应给予相应的党纪轻处分,无需给予党纪重处分或开除党籍处分,纳入第二种形态指标为宜。

  (原标题为《 酒后驾车几种情形的分析处理》)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行政一号”:图配的不错!

  网友“南大智慧”:干部违法罪加一等

  网友“张震”:第二个不应该从轻处理。此例一开,会有漏洞,容易效仿。

  网友“幽幽”:从严治党。党才能纯洁。

  网友“1066672990”:解释得不错

  (1970-01-01)


  自1997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出版,过去20年间,伴随哈利·波特在中国热销,一系列山寨盗版书也与读者见面。正版《哈利·波特》有七部,中国的山寨盗版《哈利·波特》至少也有七部。这些山寨的《哈利·波特》,很多都署名“J.K.罗琳 著”,还赫然印着正规出版社出版,但其实大多是盗版书。J.K.罗琳开始写作哈利·波特系列时,绝对没有想到会带起一支中国山寨盗版图书出版队伍。

  今年正好是《哈利·波特》系列首版20年,我们就一起来盘点这七部山寨盗版的哈利·波特,看看你当年有没有一不小心读过其中一本?

  (友情提示:前方选段高能辣眼睛!)

  1.《哈利·波特与豹走龙》

中国有嘻哈,处处有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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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山寨系列中的第一部,后面几本山寨作品中常常反复引用这部作品中的情节,甚至还堂而皇之抄袭里面的桥段。

  本书开篇,哈利·波特像正版作品里一样,正在德思礼家过暑假。结果没写几句就出现违和之处,正版作品里对哈利厌恶至极的弗农姨夫竟因为内心有愧让哈利在自己的豪华浴缸里泡澡。其实,浴缸戏只是套路的起点,因为总要给哈利一个赤身裸体的机会,才能展开后续的想象空间。

  果不其然就在两页之后,内容开始跑偏:

  “桃金娘!”哈利忽然意识到什么说:“我身上还是一丝不挂呢!”

  哈利已经是一个翩翩少年了,生理上的成熟让他有了羞耻感,裸露身体于异性面前,尽管桃金娘在麻瓜的眼前可能算不上是人类的生灵,但哈利仍然觉得这有点不合适。

  ……

  天啦,自己刚才脱衣服时不是已经被她看见了?哈利忽然惊慌起来。

  “傻小子,你害什么羞呢!这可是你通知我来呀!”她说着,从厚厚的镜片后面朝他眨了眨眼睛,“你好长时间没来看我了,哈利。”

  如果这样脸红心跳的桥段到这里就打住,或许能降低它的雷人等级,万万没有想到,山寨书里什么故事都有。哈利跟桃金娘没啰嗦几句,又来了一段更加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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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利突然想起了什么,提高声音问:“难道你以前也偷看德思礼姨夫洗澡吗?偷看男人们洗澡?”

  “有时候吧”,桃金娘不以为然,她十分诡秘地说:“但我每次都没有现身出来,也没有跟那些洗澡的人讲话,你是个例外。”

  偷窥洗澡后,故事进入正经的历险情节,在哈利与赫敏、罗恩汇合时,由于一场天降酸雨,他和朋友们的身体都在变化,最终变成一群小矮人。一个转场,哈利飞向另外一个时间与空间,熟悉的一切都不见了。

  待到哈利醒来后,他开始思念自己的父母,他的母亲是一位有名的美人,嫁给父亲以后,两人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父亲给母亲建造了最豪华的住宅,“大山下,大山上,甚至大河那边都有他们的府第。”

  正当哈利在思念之中,远远走来一位老巫师干达尔夫。干达尔夫?让我们把这个名字多念两遍“干-达-尔-夫,干-达-尔-夫,甘-道-夫”,哈利变成了小矮人?竟然还搬运了托尔金著名魔幻小说《霍比特人》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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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着往下读,我们可以看到哈利带着忧虑的心情与朋友们一起上路,要去击败豹走龙矛戈。待他们找到矛戈后,发现它的弱点在左胸,便伺机攻击它的左胸。结果战胜矛戈后,队伍中的一人开始邪念缠身,拒不兑现当年的承诺,要霸占阿肯宝石,引来五军之战。最终,哈利与其朋友们将其击败,衣锦还乡。

  我们没看错,这本书除了用上哈利·波特中的人设,以及“麻瓜”等称呼,全部情节都是抄袭自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原创性远远不足(不过,在后续的山寨系列中,这一点有很大的改进)。

  还需要吐槽一点的是,我们可能无法理解豹走龙这种生物,该书的页眉上非常贴心的有英文版翻译:Harry Potter And Leopard Walk Up To Dragon,不过,定睛一看,依然无法理解这种生物:Leopard Walk Up To Dragon,豹子走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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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哈利·波特与黄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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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于第一部,这部作品原创性较强,于是排版稀疏许多,篇幅短了不少。故事的开头直接抄写第一部,从哈利与桃金娘在浴室里的桃色对话开启。接下来,进入常规的哈利降魔情节。翻开第三章,哈利走上降魔道路,结果没走几步就出现了典型的中国概念“神仙”。一只老鹰带着哈利与他的战友们寻找线索,但没有多久,老鹰开始说话,对话里还有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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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鹰说:“哈利,你们要支的地方很远很远,我这次只能带你去见一位神仙。”

  “什么神仙?”

  “见了面你便知道了。”

  山寨版本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叙述混乱,没有重点,这一部也未能免“俗”。哈利一行在类似《魔戒》一般经历沙漠、与妖精族互动、身陷魔湖后,终于在倒数第二章收到了这本书最重要的任务:“盗取黄金甲”。

  留给创作者的篇幅已不多,事实证明作者的功力也无法将盗取黄金甲的情节写充实。得知黄金甲由一条巨龙守护,哈利胆战心惊地向巨龙的方向走去,结果发现“幽暗的亮光下,一条巨大的金红色的龙在那儿熟睡”,哈利没有任何困难持刀向巨龙刺去,巨龙就化作了一件黄金甲,历险故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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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哈利与小伙伴共同庆祝时,创作者站哈赫党的倾向终于浮现:

  赫敏深情地抚摸着哈利身上的黄金甲说:“怎么这么适合身体?仿佛是量过你的身体打造的一般。”

  3.《哈利·波特与避水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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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哈赫党的应该主要看这一部,沿着上一部尾声,哈赫情感发展路线成为这一部最主要的线索。

  这次,哈利的开场便延续上一部的喜悦氛围,取到黄金甲后,人们开始离去。但愉悦的氛围没过多久,正当赫敏在山间洗澡时,心里还想着哈利·波特!“她小小情心,轻泛起溪流般的激情。她对哈利的爱情,有如溪水那么干净圣洁……正当她痴痴迷迷地忘乎所以时,魔鬼的巨爪已悄然伸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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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赫敏失踪,哈利开始她的营救任务。他们首先在苍鹰的帮助下,看清了地形,随后意识到是蛛王拐走了赫敏。在找到蛛王后,哈利开始大战“动物世界”,他先后与蛛王、黄毛大虫虎王、灰毛大虫狼王、闹山臭毛大虫狐王、镇山斑毛大虫豹王、毁山赤毛大虫狰王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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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对话方面,中国读者看来更是熟悉:

  这时,一个声音划空而来:“蛛王!你这丑八怪休得猖狂,我哈利·波特来了!”

  ……

  虎王说:“蒙你不杀之恩,我焉会撒谎。”

  读至此处,不得不叹服创作者的中国古典文学底蕴深厚,硬生生将一部《西游记》搬来。战胜蛛王后,哈利发现要用蛛王身上携带的避水珠进入龙宫才能救出赫敏。于是创作者又给读者上映了一番哪吒斗龙王的戏码,直至哈利救出赫敏,迎来本书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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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克与精灵们都去了魔湖边,代尔谷反成了哈利·波特和赫敏·格兰杰的两人天地。

  赫敏红着脸轻声问:“哈利!我的衣服有没有给我带来?”

  哈利望着她说:“带来了。”

  赫敏迅即掀去那件那件大大的妖衣,光着身子扑入哈利怀中喃喃而语:“哈利、哈利,我亲爱的哈利。”

  哈利紧紧搂住了赫敏,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已长大成人了。

  “赫敏!夜风凉,穿衣服吧!”

  哈利说着,从伸缩袋中取出赫敏的衣服。

  赫敏不依不饶地将口印到了哈利的嘴上,哈利第一次感到男女的热吻是那么甜美。

  4.《哈利·波特与大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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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时间发展顺序来看,这本毫无疑问是第四部,因为前三部都是哈利在霍格沃兹学习的第五年时光,这部则是第六年实习。从内容丰富程度来说,这部相较前面几部已有很大改观,尽管在桃色程度上不输前者,例如有一个桥段提及哈利到赫敏房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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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利转过身来,发现赫敏在一旁紧张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好像在等待他说什么话。

  “怎么样?”她问。

  “比女贞路我住的房间强多了。”

  “强在哪儿?”

  “有女人味!?”

  立刻,两双耳朵都红了。

  不知读到此处的读者是否耳朵也红了?

  不仅如此,此书中的赫敏是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

  哈利拿过赫敏的那本《与吸血鬼抗衡》一书说:“你怎么把我的名字用心形圈起来呢?”

  赫敏红了脸,一把夺过书,低下了头。

  在主线剧情中,这部作品的故事中谈的是哈利成为一名见习巫师,到霍尼顿分校任教的故事。在霍尼顿分校,哈利遭遇了倚老卖老的新同事,游荡在女厕所里的老死鬼“悲伤的路姨”搅得他不得安宁,还有学生们由于对他的热爱,疯狂跟踪、拍摄、索要签名……

  但是在这些小难关的背后,最大的挑战是蝙蝠虫的预言:哈利将会大祸临头。可是读到最后发现,其实并非“大祸”,依然是哈利需要穿过大漏斗救人的故事。不过更加有趣的是,认真研究书中给出的大漏斗图形,这个大漏斗难道不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一株灿烂花朵抖空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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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哈利·波特与梦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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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四本按照时间与人设自成一个系列,这一部有些不同,读过以后,让人感慨,这部大概是山寨版哈利·波特中水准最高的一本。

  这本书中不再有罗恩与赫敏,而是单纯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故事。之所以说水准高是因其奇幻点与《盗梦空间》有几分相像。

  故事讲述好梦与噩梦分别以“梦之城”和“夜叉窟”为大本营,它们长久对峙,但热衷于征服弱小、制造恐怖和维持一种永恒黑暗的“夜叉窟”早已对“梦之城”的王权虎视眈眈,因此发动战争,谋杀梦之城的国王。整座梦之城陷入混乱与绝望之中,哈利·波特就要在此时力挽狂澜。

  据多方考证,这本书应是出自一篇网文,盗版者将其中的主角名称全部替换成哈利·波特,因此它的故事与人设都相对完整,有一定可读性。不过这种替换带来的问题是书中“哈利·波特”名字出现的频次极高,几乎没有人称代词的加入,让人读完觉得总是在洗脑“哈利·波特”的名字,比如下面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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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利·波特打了个滚儿。米里亚姆的剑也跟了上来,但哈利·波特已经准备好射出魔咒了。哈利·波特一边翻滚一边跃起身体,哈利·波特停下时已离开地面有几米的距离。当米里亚姆做出反应抬起剑来时,哈利·波特已跳了起来,将詹伊维尔的护身符抓到手中。绳子绷断了,哈利·波特的脖子有种被扯痛的感觉。哈利·波特感到指尖被它锋利的花瓣给割破了,哈利·波特将一片花瓣的外沿向外飞了出去,击中了米里亚姆。

  6.《哈利·波特与精灵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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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盗版书的封面使用了正版作品的封面设计,但是内容与《梦之城》有得一拼。这部作品也是将哈利·波特的人设与魔法桥段同原有的小说拼贴,从那怪力乱神的名字与密集紧凑的排版,仿佛还能看到当初偷偷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如痴如醉看网文的中学生。

  这本书中充满了诸如“帝尊”、“弄臣”、“椋音”、“犬群之心”、“迷迭香”等名称,赫敏与罗恩等人丝毫找不到踪影。据网友考究,这本书基于美国奇幻大师罗宾·霍布的《刺客正传》三部曲中第三部《刺客任务》改写而成。因此尽管读者读来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完全不知所言,但经历漫长风云与抗争之后,哈利依然能淡定地在广袤草原上牧马放羊养狼。本书中的终章如是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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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椋音来访时,她会斥责哈利,然后告诉哈利说哈利仍是个年轻人。她问哈利,哈利对自己有一天终将拥有属于自己人生的坚持可怎样了?哈利告诉她哈利找到了。这里,就在哈利的小木屋里,和哈利的写作、狼儿和男孩在一起。有时当她和哈利同床亲热时,哈利会在之后清醒地躺着聆听她缓慢的呼吸,哈利想哈利将在翌日起身时发现哈利生命的某个新的意义。

  读至此处,我想我们需要感激山寨生产者,毕竟读这一本书,相当于同时读了哈利·波特与《刺客任务》,强烈呼吁能将《追忆逝水年华》、《尤利西斯》与《红楼梦》等又长又难读的作品做融合。

  7.《哈利·波特与瓷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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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部是山寨系列中最负盛名的一本,较之其他山寨作品,它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借用了哈利·波特的人设,讲自己的故事。

  平心而论,比起前面几本打着“J.K.罗琳 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山寨盗版作品来说,这部算是业界良心。《哈利·波特与瓷娃娃》具备正规的书号,作者名为张斌,由中国盲文出版社出版,还写着“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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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翻开内容来看,正版哈利·波特系列虽为童书,却深得各个年龄层次的喜爱,但这部是一本真材实料的童书。书中,哈利得知神秘人将到中国去寻找自己的东方克星厣道魔来对付自己,并危害整个西方魔法世界,便决定到中国去寻找能克制厣道魔的中国瓷娃娃。在远洋客轮上,哈利结识了中国杂技团的龙龙和星星,他们俩还有很雷人的江湖名称:东方魔童龙力士和东方公主檀香星。

  船到中国,他们游历了南京鸡鸣山,又到北京寻找瓷娃娃,最终辗转天津,送走哈利。在龙龙和星星的帮助下,哈利解开瓷娃娃身上的魔咒,粉碎了神秘人的阴谋,与神秘人爆发一场魔法大战。

  作品中人物对话较为单薄,基本可以分为“提问-装傻-自问自答”式与“相互鼓励”式。当哈利拿下南京的通关宝物雨花石后,神秘人便与属下发生一段典型的“提问-装傻-自问自答”式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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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气泡看到了那束七彩光,道:“是一束光,那有什么?”

  “你知道个屁!”神秘人道,“那是神奇雨花石的七彩光,它已经落在哈利的手里,会对你不利的,笨蛋!”

  陶气泡不以为然道:“这有什么,把它抢过来不就得了。”

  陶气泡的话,倒提醒了神秘人。

  “说得好。”神秘人道,“趁哈利刚刚得到雨花石,他肯定还不能完全使用雨花石的神奇魔力,我们过去把它夺过来,说不定,还能乘机……嘿嘿……”

  读至此处,笔者只想说:就这智商还能当神秘人?

  其他:《哈利·波特与凤凰令》及《哈利·波特与死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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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两本比较特殊的山寨版,事实上,他是当年英文原版出现后,在中文版翻译迟迟未出的空窗期诞生的作品。英语能力较强的哈迷一边读一边做翻译,因此,更多的缺憾体现在翻译水准上。

  两本书有一股浓浓的贴吧风,随处可见夹叙夹议,以及间夹着网友评论。比如在《死圣》中,伏地魔全神贯注地说“it doesn’t matter”,此处用顿号分隔,将其翻译为“无-关-紧-要”,试图打造出伏地魔凶狠的样子。

  有时评论还会非常实诚地说“没看懂”,并附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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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作品我们虽然都管它们叫山寨版,但可以明显发现山寨版之间也分三六九等。有的采用拼接手法,将哈利·波特的人设与其他作品情节黏合;有的是重新创作,还有心急网友跟进翻译却为盗版书商利用……

  据笔者调查,但凡哈迷大多读过几本山寨作品,毕竟真的哈迷看见“哈利·波特”四个字就能调动起热情。有网友表示:“当年买到、读到的时候,明明知道是假的,但在等书的漫长时间里还是看完了,而且还看了不止一遍”,这话倒点出哈迷的深情:愿意读山寨书,归根结底是因为太喜爱。

  以下为网友评论:

  网友“_Ray”:记得在地摊上看到过“哈利波特与棉花糖”,还有“哈利波特与地下城”……

  网友“Leighton”:好像对人物性格的把握还蛮准的嘛!

  网友“菜头粿”:看过哈利波特与霍格沃茨的中国留学生,当时特别喜欢

  网友“江大虾”:厉害了

  网友“郑薛飞腾”:据说还有《哈利波特与妇炎洁》……………我不是来打广告的

  网友“郑薛飞腾”:据说还有《哈利波特与妇炎洁》……………我不是来打广告的

  网友“Kinyoun”:哈哈哈哈辣眼睛

  网友“Iwangqi”:一入网文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

  网友“伯爵菲”:我有一句 哈哈哈哈哈哈 不知当不当讲

  网友“太阳”:厉害了

  网友“天上雷公”:还有《哈利波特与黑巫师》、《哈利波特与棉花糖》

  网友“天上雷公”:还有《哈利波特与黑巫师》、《哈利波特与棉花糖》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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